委各处室(单位)、宁外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4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江苏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江苏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政务公开信息统计表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附件1: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农办办〔2017〕19号)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4号)要求,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进一步提高农业部门的公信力,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创新提供更加有力支撑,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信息公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1号文件、农业部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精神,宣传最新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深化农村改革、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补贴、职业农民培训、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印发政策文件等方式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读性。(法规处、财务处牵头负责)
(二)推进农业市场与生产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主要农产品批发价格和重要农产品面积、产量、进出口等经济数据。在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段及时发布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指导信息,利用多种平台发布市场行情和产销对接信息。(市场处、农业局、园艺处、畜牧业处、推广总站、畜牧总站分别负责)
(三)推进建设项目和财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专项建设规划、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说明。(计划处、财务处分别负责)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许可、职业资格等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门户网站上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法规处牵头负责)
(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1、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信息公开。围绕农业结构调整产业、技术、典型“三项清单”,宣传推介一批农业特色小镇及主题创意农园、“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农业新业态示范典型、品牌农产品、特色新产业、特色产业新品种等。公开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指导意见、稻田综合种养试点县名单,设施农业扶持政策及工作动态,全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规模养殖推进、动物检疫规范化管理等工作信息。做好休闲创意农业、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工作等方面政策、文件的公开与解读。2、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解答中央和省关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和“阳光行动”试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方面的政策措施,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模式。公布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以及对已列入名录、经监测发现不再符合标准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复核除名信息。公开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行动县的实施方案。公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进展情况。3、推进农业技术装备创新信息公开。公布14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农业三新工程、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和科技入户工程动态。宣传一批节本增效、经济适用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公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建设与监测情况。4、推进农业三次产业融合信息公开。公布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目录。发布、解读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运行数据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展情况。建立江苏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公布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及农产品电子商务“万人培训”、全省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申报认定、农产品境外促销活动开展等动态。(市场处、计划处、科教处、产业化处、农经处、合作社处、农业局、园艺处、畜牧业处、外办、动卫所、经管站、贸促中心、农广校、互联网中心分别负责)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农业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计划处牵头负责)
(二)推进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公布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等工作信息。通报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进度。定期发布农作物病虫信息,推介高效低风险农药品种。及时公布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等工作信息,通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化肥减量增效行动进展情况。(环能处、畜牧业处、植保植检站、耕环站分别负责)
(三)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信息。及时公布“三品一标”农产品培育进展。强化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进展情况通报。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等农资市场监管,推动农药、肥料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开展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加大“瘦肉精”、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抽查力度,加大对违规生产和使用兽药、饲料企业的督查力度。及时公开农资打假、专项检查等执法行动动态以及对农产品产销构成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等。(质监局、兽医屠管局、执法总队、动卫所、植保植检站分别负责)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为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做好规章解释和执法答复工作,为基层执法提供指导。认真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法规处牵头负责)
(二)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农业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办公室牵头负责)
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把2017年作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年,加快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年内要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报纸、电视、新媒体平台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各处室(单位)年内对政策解读工作至少进行1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策解读的一系列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本部门政策解读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对省政府出台的涉及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原则上都要开展政策解读。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处室(单位)在拟发政策性文件、创新性工作方案、重要意见通知时,配套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布。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对事件处理进展和结果进行通报,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办公室牵头负责)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做好日常监测和定期抽查,及时根据政务公开要求调整、更新网站栏目设置和内容。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信息中心、宣教中心分别负责)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受理系统,畅通网上服务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加强跟踪调研,及时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法规处、信息中心分别负责)
委各处室(单位)要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有牵头任务的处室(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与任务涉及处室(单位)进行对接,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委各处室(单位)每月25日将本月公开的内容目录报委办公室。委办公室要加强督促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并适时对本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