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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公示江苏省2018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和植保无人机企业自主投档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12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今年全省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公示后,农机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对相关补贴产品信息作了补充完善。经汇总形式审核,形成了《江苏省2018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和植保无人机企业自主投档信息补充公示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2日至18日。

请各有关生产企业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主体责任,认真核对公示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确认补贴产品投档档次和产品信息的准确性。对于投档产品的补贴比例畸高、投档档次有误、受到部省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仍未恢复等情况,农机生产企业应及时主动作出书面通报;企业未主动通报的,经投诉举报等反映查实,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投档产品将导入我省购机补贴管理辅助系统进行补贴操作。对通过公示的植保无人机,公告产品技术优势和安全风险之后,启动规范应用试点工作。

联系电话:025-86263070、86381170;监督电话:025-86263060。

附件:1.江苏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自主投档产品信息补充公示表(通过审核)

          2.江苏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自主投档产品信息补充公示表(未通过审核)

          3.植保无人机产品信息补充公示表(通过审核)

          4.植保无人机产品信息补充公示表(未通过审核)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1 附件2.xls

附件3 附件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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