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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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各处室(单位)、宁外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2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江苏省农业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农业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附件: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务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进一步提高农业部门的公信力,为加快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发布解读回应,主动引导舆论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重大政策发布 1.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的政策措施、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推动农业农经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办公室、法规处牵头负责) 2.进一步推进我委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办公室牵头负责) 3.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调整完善并公开我委随机抽查监督检查事项清单,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各有关处室、单位分别负责)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推进建设项目和财务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我省出台的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专项建设规划、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计划处、财务处分别负责) 2.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网络、新媒体等技术手段向社会公开,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计划处、农经处、质监局分别负责) (三)围绕社会关切提高解读回应质量 1.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学会利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借助省政府《政策简明问答》平台,把核心政策信息从文件中提炼出来,以简明问答的形式进行解读,形成便于新媒体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各有关处室、单位分别负责)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处室(单位)分工负责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撰写文章、接受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办公室牵头负责) 3.推进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领域政务公开,重点围绕农业质量年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农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设施装备升级、农业科技创新、产业富民、农村改革等方面工作,做好相关政策措施解读,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涉及农业安全生产、农产品市场和质量安全、农业产业富民、农村改革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热点舆情,要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各有关处室、单位分别负责) 4.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三农”工作部署、农业农村经济工作重大政策、重要规划及可能影响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进一步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信息中心牵头负责) 二、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质量实效 (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时更新、动态调整,持续扩大网上办事服务范围。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推进网上办事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公开标准化,更多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填报、审查、办理和查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及时公开变更后的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法规处、办公室、信息中心分别负责) (五)推进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便捷化 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通过各种渠道可以精简的一律精简,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法规处、信息中心分别负责) 三、推进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六)强化网站建设管理 将省农委官方网站打造为政务公开主阵地。进一步提升官方网站建设集约化水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标准,丰富信息资源、栏目设置和展现形式。强化信息资源检索功能,提高检索的准确性、便捷性和结果展现的科学性。完善官方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日常监测和维护,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网站稳定、安全、顺畅运行。建立网站保障考评体系,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信息中心牵头负责) (七)用好“两微一端”平台 用好省农委官方“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新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平台交互体验。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严格内容审查,加强维护管理,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消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宣教中心、杂志社、办公室分别负责) (八)规范报送“政府公报”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公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落实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做好向省政府法制部门提供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法规处牵头负责) 四、强化制度保障,确保规范有序 (九)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做好对新修订条例的宣传、学习、培训,提升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能力。(办公室牵头负责) 2.严格落实新修订条例的各项规定,对照新条例、省农委“三定方案”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推进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今后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变化动态调整公布。(办公室牵头负责) 3.建立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规范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明确标准化格式和时限要求,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办公室牵头负责) (十)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1.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公文办理中的政务公开程序,将政务公开要求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系统中,推动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办公室、信息中心分别负责) 2.依据“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单位)要落实信息公开审查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保密审查程序。按照新修订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各有关处室、单位分别负责) 委各处室(单位)要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围绕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认真抓好落实。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委绩效考核和文明处室考核,以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为重点适时开展本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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