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出台《意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浏览人数: 2019-11-21

 

为扎实推进我省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根据农业农村部、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部署要求,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出台《江苏省农业农村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意见》指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基础规范和重要遵循。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在全系统推行“三项制度”,实现农业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及时公开、农业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及时通过本部门或本级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农业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规范的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意见》的出台,是全省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全面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的具体举措,必将为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农业营商环境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实施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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