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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农机化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苏农便〔2019〕252号

各设区市、县(市)及重点区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46号)精神,全面提升农机化工作领导干部的业务能力和行政水平,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进农机化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经研究,定于12月中旬在南京举办全省农机化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解读国务院42号文件和省政府46号文件精神,以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一项行动、两大工程”、农机社会化服务、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农机化科技创新和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应用等重点工作,交流研讨新时期农机化工作,并开展农机管理领域风险防控和警示教育。

二、培训对象

各设区市、县(市)、重点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农机化工作的局领导1名(重点区名单见附件1);厅有关农机处室(单位)负责人。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12月15日(星期天)下午报到,16日—18日上午培训,18日下午离会。

(二)地点:南京市华东饭店(鼓楼区北京西路67号),电话:025-83120188。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组织所辖县(市)及重点区统一参加培训,汇总参训人员名单,并于12月6日前将参训回执电子稿(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行业发展处。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报名参训,超员不予安排。驾驶员名单一并报送,食宿自理。

(二)请各设区市准备贯彻落实省政府46号文件及明年农机化工作建议;并请各设区市填报本市及所辖县(市、区)分管农机化工作的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信息(见附件3),一并于12月6日前报送。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行业发展处叶剑锭、黄延珺、王莉;联系电话:025-86381165、86263046、86381176;电子邮箱:jsnj2019@sina.com

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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