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法规处在宁召开全省农业农村部门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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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客观评估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12月12日全省农业农村部门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会议在南京召开。各设区市和有关县(市、区)的农业农村局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省厅法规处潘长胜处长主持会议。

会议邀请了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立法研究中心乔中龙主任、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韩震龙处长和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宋宇文副处长等专家对24份涉农规范性文件进行现场点评。会上,各设区市简要交流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重点介绍了参评文件的出台背景、制发程序、主要内容和备案管理等情况。与会专家围绕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标准、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查、行文规范、报备要求等规定,对文件逐份点评分析,特别是在制定依据、逻辑关系、体例结构、文字表述等环节方面,提出了许多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潘长胜处长做了会议小结。他指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是法制工作机构的法定职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法规处(科)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要求,认真研学文件,全面领会精神,准确把握要求,依法履职尽责。要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为重要抓手,精准把握“要不要审”、正确行使“怎样审”、深入研究“如何审出质量”,确保涉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法、有效、高质量。

与会人员对专家“会诊”后评估文件的形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反映,亲耳聆听到专家对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挑刺儿”,能够直面文件中的缺点和不足,对于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水平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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