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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取消农机购置补贴申领有效期年度限制
发布日期: 2019-03-29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取消《2018—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苏农机行〔2018〕6号)关于“补贴机具销售机打发票日期在当年11月30日之前的,可以办理当年补贴申请”的规定,明确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意味着购机者全年都可以办理购机补贴申请手续,避免了以往购机者在12月1日—12月31日购机的无法申办农机购置补贴的情况,有效稳定了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盐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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