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法规处、省渔业无线电管理站联合开展涉渔规范性文件制定调研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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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9年度省农业农村厅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工作安排,为保证《江苏省海洋渔船通导设备特约维修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要求,7月10日至12日,厅法规处潘长胜处长、省渔业无线电管理站张军站长等一行就该《办法》的制定工作先后赴赣榆、射阳开展海洋渔船通导设备特约维修点调研活动。调研组一行通过召开座谈会、登船查看通导设备运行情况、实地走访部分通导设备维修站点等形式,与当地渔政部门、渔业捕捞从业人员、海洋渔船通导设备维修技术人员就《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海洋渔船通导设备特约维修点的权利义务、地方渔政部门对特约维修点的监管职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形成了广泛共识,为下一步该《办法》的顺利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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