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启东等地对拒不服从防台指令渔船开出处罚单
浏览人数: 2020-12-21

8月以来,进入台风多发季,我省各地密切关注台风气象信息,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将预警信息通知到在台风路径和时段作业航行渔船,要求回港避风或转移到安全海域,对拒不服从防台指令渔船加强执法,严肃处罚,切实维护全省海洋渔业生产形势安全稳定。

8月3日,第4号台风“黑格比”应急响应期间,苏东台渔养18988等7艘渔船拒不服从防台指令,严重威胁渔民生命安全,在渔区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款、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东台市渔政执法机构对涉事7艘渔船作出每船罚款1000元的处理决定。

8月31日晚间,第9号台风“美莎克”期间,苏启渔03620船从射阳港出海,到146渔区从事海上作业,该船已接到吕四港镇安顺渔业服务合作社要求进港避风的通知,9月1日晚仍滞留海上不进港避风。该船在台风期间拒不回港,抗风作业,违反了《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针对该船的违规行为,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吕四港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吕四港镇渔业渔港局、吕四港边防派出所联合执法,将该船扣押在渔政码头,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涉事人员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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