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长胜二级巡视员赴浙江考察法治护佑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浏览人数: 2020-12-21

在《江苏省蚕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37 号)颁布实施之际,为同步学习借鉴兄弟省份蚕种立法和蚕桑产业法治实践先进经验,12月15日至18日,潘长胜二级巡视员率队赴浙江考察法治护佑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在浙期间,调研组一行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浙江省农技推广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系统了解了浙江蚕桑茧丝绸产业情况、法治实践经验和蚕种立法相关情况,并赴海宁、新昌、嵊州及南浔等县(市)蚕桑基地、丝绸企业、桑基鱼塘和太湖雪蚕桑文化园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及蚕桑产业从业人员进行了广泛深入交流,获取了宝贵经验。省蚕种所所长杨洪建等相关同志陪同考察。

 

(厅法规处、蚕种所供稿)

来源:厅法规处、蚕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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