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和农业生产保障物资流通渠道畅通
浏览人数: 2020-02-1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些地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保障物资运输受阻,影响了人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部门和地区之间协调配合,打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保障物资流通渠道和“最后一公里”运输通道,确保人民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省农业农村厅积极协调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和农业生产保障物资正常流通的通知》(苏农市〔2020〕1号),对组织蔬菜、肉蛋奶、粮食等生产生活物资调配和市场供应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方面,要不折不扣落实好政策文件精神。各地务必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号)等精神,要确保通往大型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养殖场、饲料企业、屠宰企业、蔬菜生产基地、蔬菜重点产区(村)等关键场所的公路畅通;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保障物资运输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保障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另一方面,要确保持有通行证的应急运输车辆正常通行。近期,一些地方出现发放的绿色通道通行证互相不认可、应急运输车辆不能完全顺畅通行等问题。各地要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凡按规定办理了通行证的应急运输车辆,要确保其顺畅通行,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和农业生产保障物资正常流通。对外省进入我省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保障急需物资的运输车辆,凡已取得当地绿色通道通行证的车辆,应当同等对待,保障通行。对于外省急需、我省外调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保障物资运输车辆,发货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地要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坚决阻断病毒传播通道,保障公路交通网不断、应急运输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为全省保供稳价、保障人民生活稳定和农业生产平稳运行做出积极的贡献。

来源: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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