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炳轩副委员长率队在江苏进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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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至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吉炳轩副委员长率执法检查组在江苏就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指导,并就粮食安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我省徐州市铜山区、邳州市,连云港市赣榆区,盐城市响水县、盐都区,苏州市张家港市,镇江市丹阳市、京口区、镇江新区,南京市江宁区等地,对夏收夏种机械化作业现场、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农业生产加工企业、农机合作社、高标准农田、粮食保供基地,以及江苏大学、南京农机化研究所等实地开展检查、调研和指导。并于13日在宁召开座谈会,赵世勇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就“我省农业机械化、粮食生产安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做工作汇报。

吉炳轩副委员长在会上指出,江苏高度重视、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统筹推进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措施得力、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成效明显。江苏农机化水平位于全国前列,畜牧、渔业、设施农业机械化等发展指标也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依法推进农机化,积极探索农机化创新,首创农机购置补贴应补尽补和基层五项风险内控制度,创新农机服务模式,解决小农户的农机服务需求,农机化机制创新等在转型期的发展步伐是领先的。在科技、政策和机制上的创新,有力促进了农业机械化高质量转型发展;精准实施各项扶持政策,为稳定全国粮食生产、确保有效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高标准农田建设上突出质量优先导向,进一步夯实了粮食生产基础,促进了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值得认真总结推广,提出的意见建议检查组也将认真研究吸纳。

吉炳轩副委员长强调,“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向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战略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要更好发挥农业机械化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支撑作用。要进一步解决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既要靠政策、投入、科技,更要靠法治,发挥好法律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新农业技术要靠机械化,物的现代化推动人的现代化,社会化大生产必须有农业机械化,农机化解放农业劳动力意义重大;农机要看到与美欧等农业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要下大力气解决农机与农技农艺园艺等结合不紧密的问题,没有农机现代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要依法促进农机化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农机科技创新发展基础,协调推动先进适用农机推广应用,着力提升农机服务规范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通过建立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实施监督,以良法来促进发展、保证善治。江苏是科研创新大省,也是农机应用和农机装备制造大省,希望江苏在农机研发制造上走在前面、有所突破。

省农业农村厅杨时云厅长、沈毅副厅长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座谈会;沈毅副厅长全程陪同执法检查组调研检查。

来源:厅农机行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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