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短板 强弱项 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
浏览人数: 2020-06-30

  江苏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从1992年以来连续组织实施了多轮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行动,扶贫标准不断提高。到 2015 年底,全省 411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整体实现4000元脱贫目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按照中央关于“东部地区要提高扶贫开发水平,率先探索减少相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有效途径”的明确要求,“十三五”时期,江苏组织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扶贫标准由4000元提高到6000元,主要任务是省内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同时,还承担了新疆、西藏、青海、陕西等省区的对口支援、对口帮扶、东西扶贫协作等工作。

  近几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三保障”为重点,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取得决定性成果。截至2019 年底,共有 254 万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人均收入达到6000元,“两不愁三保障”得到较好解决并继续巩固提升,82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超过18万元,“6+2”重点片区面貌显著改善,12个重点帮扶县区全部“摘帽”退出。在对口帮扶的75个贫困县中,助推74个帮扶县“摘帽”。

  对照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江苏扶贫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年人均收入6000元的标准,对满足生活需要而言,总体上还是保基本、低水平的;支出型贫困问题较为突出,因病、因残、因灾致贫返贫现象时有发生;边缘人口致贫风险高,很容易滑入贫困;重点片区基础条件相对较差,需要啃硬骨头;解决相对贫困尚在探索之中,常态化的体制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对农村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旅游扶贫等带来很大影响,外出务工受阻,就业压力加大,增收渠道收窄,不少经济薄弱村物业收益明显下降,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应对返贫风险压力不小。 低收入农户因病因残致贫返贫占比较高,日常医药费开销较大。这些农户多为半劳力或无劳动能力,收入渠道单一,主要是土地流转收益、养老金和低保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普遍占比较低,应对风险能力较弱。因疫情部分商铺、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较长时间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务工人员无法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各类市场主体关闭使农副产品销售不畅,直接影响了农户家庭经营收入。少数家庭将老人单独分户,有些子女有能力而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三保障”仍有提升空间。义务教育方面,精准教育资助机制有待健全,异地就学建档立卡学生认定程序复杂。控辍保学机制还有待完善,虽然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辍学学生进行了劝返,但有的学生随时存在辍学可能。部分经济薄弱地区存在小规模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专用教室、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等配置不达标,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基本医疗方面,个别地区“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平台尚未完全落实到位。部分慢性病患者长期在门诊购买药品,支出负担较重。住房和饮水安全方面,目前全省省级建档立卡农户危房改造已全部竣工,但少数地区对改造后的新房没有及时进行验收,极个别乡村存在危房改造好了不能及时入住等问题。自来水虽已到户,但少数低收入农户为了节约生活成本,仍用自备井水。

  村级发展能力不足和不平衡依然突出。经济薄弱村大多呈现“四低一高”特征,即集体经济收入低、村民收入低、耕地流转比重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低收入人口占比高,虽经帮扶达标,但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渠道不宽,主要依靠地方政府提供配股分红、代建门面房或标准厂房出租增收等措施,村级自主发展能力仍不强。部分经济薄弱村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水、电、路、网等公共设施配套标准不高,农桥及小型圩口闸等存在安全隐患,沟塘清淤后配套工程跟不上。村里许多年富力强、懂经济、会管理、有闯劲的能人纷纷外出务工创业,现任村干部年龄偏大,往往只能应付一般性常规工作,没有时间和能力抓集体经济发展。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等会议精神,咬定目标、凝心聚力,最大程度克服疫情影响,精准补短板、强弱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圆满收官,让小康成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

  集中兵力攻坚扫尾。对未执行到位的规划、资金、项目实行挂牌督战,对因“疫”返贫致贫低收入人口“一对一”落实帮扶措施,确保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资金全部到位、规划全部完成、项目全部达效。聚焦“三保障”薄弱环节,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强化精准教育资助和控辍保学,严格将低收入人口住院合规费用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加强危房改造质量验收和动态管理,着力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与“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衔接,通过线上大数据预警、线下“网格员”跟踪等方式,加强对易返贫、易致贫人口特别是因疫情影响出现返贫风险人口的监测预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纳入、及时帮扶。坚持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紧盯“老、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商业保险等综合保障政策,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人不少、一户不落”。  

  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持续深化省级机关、苏南市县、省属企业、科研院校与苏北经济薄弱地区“五方挂钩”帮扶机制,科学调整帮扶关系,做到帮扶工作力度不减、驻村队伍不撤、帮扶责任人不变、驻村队员不少。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和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基础。各级财政要继续增加专项扶贫资金,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物质保障。更好发挥资产收益扶贫在防止返贫中的积极作用,建立长效运营和动态分配机制,促进保值增值、长期发挥效益。对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建立健全水、电、路、电信等基础设施的持续有效投入和管护机制,提升教育、医疗、社保和文化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对脱贫攻坚政策督查、问题排查、审计反馈等提出的问题进行“过筛子”,精准开出“交办单”,组织市县“地毯式”排查整改,逐个问题过堂,逐一销号解决。

  深化产业就业扶贫。加大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帮扶、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其稳定就业增收。抓住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时机,优先组织低收入劳动力返岗和外出务工,稳定农民工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向低收入家庭倾斜,加大吸纳低收入劳动力就业的各类经营主体补贴力度,不断拓宽就业渠道。突出扩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拓宽销售渠道,推动扶贫产业提质增效、做优做强。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将稳定粮食生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作为2020年的工作重点。积极引导低收入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和“菜篮子”等短平快项目。发挥农批、农商、农超等对接平台作用,优先帮助低收入农户做好压栏畜禽、压田蔬菜销售工作,拓宽农产品销路。扎实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精准对接扶贫产品,防止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滞销积压。

  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继续运用土地增减挂钩、村级公共空间治理等成果,完善村企挂钩和领导“包干”制度,构建村级集体经济长效发展机制。不断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根据经济薄弱村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引导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开辟资产租赁、企业股份、农业开发、生产服务、联合发展等多种渠道,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对缺资产、缺资金、缺资源、缺人才的经济薄弱村,建立健全挂钩帮扶机制,采取强村带弱村、机关事业单位定点帮扶、村企结对共建等办法,帮助其发展物业、产业等项目,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积极推进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优化配置集体资源资产,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

  建立减贫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中央“四个不摘”要求,对“三保障”、产业就业、交通水利、国土支持、苏北农房改善、兜底保障等已出台政策全面梳理、完善提高,健全巩固脱贫成果政策体系。强化分类扶持,对摘帽退出县继续加大“五方挂钩”、南北共建园区、产业转移等支持力度,对重点片区继续强化整体帮扶,对经济薄弱村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成果,确保投入不减、力度不降、靶心不散、频道不换。选择一批脱贫成效显著、具备发展潜能的县区,激励后发崛起,使其成为引领苏北地区乡村振兴和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军和重要示范。围绕接续推进减贫工作,在苏北苏中苏南选择有代表性的县区开展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先行探索,总结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在全面总结评估“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的基础上,聚焦巩固脱贫成果、统筹解决城乡相对贫困问题,谋划编制“十四五”扶贫规划,做到规划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衔接、与社会救助制度政策衔接。  

  加强对口帮扶协作。开展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是党中央交付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落实好中央的部署要求。聚焦受帮扶地区贫困人口和“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对症下药,因户施策,拿出过硬举措,帮助群众解决衣食住行以及医疗、教育等突出问题。更好发挥江苏在市场、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以产业合作、技术共享、消费扶贫等为重要抓手,推进农特产品、工业制造、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更大力度帮助对口地区加快发展。扎实推进劳务协作,为受帮扶地区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提供“点对点”“一站式”个性化服务,确保稳岗就业。要完善交流平台,健全合作长效机制,实现互利双赢、携手共进,推动江苏对口帮扶支援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来源:2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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