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干部《民法典》培训班在扬州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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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下午,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干部《民法典》培训班在扬州举办。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新华,厅二级巡视员潘长胜和各设区市局分管局长、法规处处长,部分县局分管局长,扬州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厅属部分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厅法规处全体人员约160人参加培训。 讲座邀请了河海大学法学院陈广华教授作授课辅导。讲座围绕《民法典》立法背景、框架结构、主要内容、突出亮点以及《民法典》实施对于农业农村工作的促进和影响做了专业解读。与会人员反映,辅导报告举例详实、分析透彻,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对学习理解、贯彻实施《民法典》具有很大帮助。 培训结束时,潘长胜二级巡视员对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贯彻实施《民法典》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做好《民法典》学习贯彻。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深入推动良法善治。二要切实提高守法用法水平。严格遵循《民法典》对民事主体权利平等保护的制度要求,准确把握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农村宅基地、农村承包地等法律规定的精准领会和正确运用,推动和保障《民法典》的实施。三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把《民法典》的制度和要求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评判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管理水平,为推动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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