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业农村法规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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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上午,省农业农村厅在扬州召开全省农业农村法规工作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新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局长、法规处长(科长)及厅属部分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厅法规处全体人员8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厅二级巡视员潘长胜主持。

朱新华副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全省农业农村法规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在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职能定位,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法治机关建设向纵深发展,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涉农立法工作稳步推进,规范性文件质量逐步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复议应诉能力显著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发力,保障和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朱新华副厅长强调,要深刻理解做好农业农村法规工作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启率先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等目标任务,全面加强农业农村法规工作,持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着力推进农业农村地方立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依法处理复议应诉案件,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恪守疫情防控职责,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业退捕禁捕等执法中履好职、尽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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