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广大农民生活更加美好
浏览人数: 2020-09-01

胥 爱 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落到“三农”领域,就表现为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为解决好这个矛盾,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句话20个字的总要求,概括了广大农民对于乡村经济、生态、精神、社会等各个方面美好生活的追求向往,也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的农业农村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促进农民生活富裕,把握乡村振兴的根本目标

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促进共同富裕,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满足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是初心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开宗明义,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就是人民立场,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也是我们党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我们必须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一以贯之的奋斗目标和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推动经济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让人民早日过上好日子。

(二)生活富裕,是广大农民祖祖辈辈的梦想,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亦劳止,汔可小康。千百年来,中国老百姓孜孜以求的梦想,就是通过辛勤劳动,能够过上富裕安逸的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人心,中国梦把国家、民族和个人凝聚成为一个命运共同体,汇聚了每一个人的力量与梦想,同样汇聚了全体农民兄弟最质朴的小康梦。农民是中国梦的实践主体,虽然他们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有着这样那样的“梦”,但“致富梦”是共同的、不变的。我们必须推动广大农民追求生活富裕的梦想更好地融入中国梦,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集中精力解决各种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让广大农民的梦想一步一步成为现实。

(三)促进农民过上富裕生活,是农业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乡村振兴的根本目标。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对江苏而言则是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回答好的时代课题。我们必须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握好五句话20个字的总要求,紧紧围绕让广大农民过上富裕生活这个根本目标,以创新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以协调补上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以绿色引领农业农村发展方向,以开放拓展农业农村发展空间,以共享增进广大农民福祉,真正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

二、推动农民持续增收,筑牢生活富裕的经济基础

农民增收一直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只有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才能为生活富裕提供足够的基础条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我省在十项重点工程规划中专门开展农民收入新增万元工程,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不断缩小。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支撑农民增收的传统动能走弱、疫情和自然灾害影响等不确定因素增多,要保持农民增收势头不减,实现2022年比2017年增长1万元的目标,还需扩路径、添动能、强扶持,重点在五个方面做好文章。

(一)千方百计推动农村产业兴旺。要紧扣乡村产业这个关键,做好以产业促增收的文章。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产能提升、结构调整、品牌兴农、科技兴农、开放型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着力,高质量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乡村产业振兴。以全省现有的农业8个千亿元级产业为依托,充分挖掘一产内部潜力,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相衔接,带动农民增收。利用我省科教大省优势,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等,开发一批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农业加工产品,进一步优化加工业布局,推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相配套,把更多的加工增值效益留在农村。发挥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多种“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比如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推进一二三产业相融合,拉长产业链条,壮大农业链式经济。

(二)多渠道提升农民就业能力。要抓牢农民工资性收入这个大头,做好稳就业促增收的文章。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加快引导传统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探索实施“绿色证书”制度,组织农业技能培训,对农业劳动者进行农业科学技术和农业管理知识教育,提高广大农民尤其是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技能以及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农民农业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加快引导传统农民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变,结合我省制造业重点领域、现代服务业以及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发展的人才需求,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化、专业化培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更多有能力的农民进入发展前景较好、技术含量较高的企业,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加快引导传统农民向现代服务业从业者转变,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运用现代科技、管理要素和服务手段,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特色鲜明、服务规范、游客满意的休闲乡村。当前,要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多渠道保障农民充分就业,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

(三)大力激励创业创新。要瞄准农民财产性收入这块短板,做好创业创新促增收的文章。我省2017年起已连续承办三届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大会,为广大农民创业提供了平台通道和科技支撑。进一步放大“双新双创”大会效应,激发各类下乡、返乡、在乡人才创业热情,营造浓厚创业氛围。继续加大财政扶持和金融支持力度,实现税费减免全覆盖,适当放宽农民创业园用电用水用地标准,降低创业门槛,强化农民创业服务指导,把更多的农民培育成为创业致富能手。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包括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所形成的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保障农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进一步提高财产性收入。

(四)持续稳定强农惠农政策。要集成落实好党的农业农村政策,做好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的文章。2019年全省农民转移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较2014年上升5%,年均增长率为14.4%,对农民增收作用明显。要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提高农民务农种地积极性。在确保中央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省级农业补贴政策,推动各地实施地方性农业补贴,切实做活存量、做大增量,持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大力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加快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更好地保护参保农民利益。完善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投入,开辟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来源。

(五)注重调节收入分配方式。要推动形成符合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的分配调节制度,做好共同富裕的文章。到今年底,全国脱贫攻坚战将圆满收官,我省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目标也将全面实现,并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要聚焦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进一步深化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政策研究,使低收入农户获得公平的发展机会。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政策断崖”,以脱贫攻坚实效助力乡村振兴。重视发挥第三次收入分配作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健全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救助机制,不断弥补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缺漏,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物质文明建设。

三、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多样化需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带好头、领好向”的指示精神,江苏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不仅要做指标和进度上的领跑者,也要做思路和路径上的探索者,在满足农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多样化需要方面走在前列。

(一)幼有“普”育。“入园难”“入园贵”一直是农村教育的痛点。要大力实施乡村教育提升行动,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健康普惠发展。加强乡村幼儿园建设,支持农村地区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不断提高我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加大面向农村的幼儿教师培养力度,依法落实农村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推动我省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规范发展,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婴幼儿照护难题。

(二)学有“优”教。优质的教学资源和师资队伍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要聚焦农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改善农村教育供给,办好农民满意的教育。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切实加强建设和管理,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别重视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坚持以公办为主的方式全面实现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大力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完善乡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教师培养、岗位设置、职称评定、住房保障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推进农村职业教育改革,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三)劳有“高”得。就业是民生之本,高质量就业应该有较高收入。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地区就业服务专业化水平。逐步破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性障碍,落实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促进农民与城市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同社会保障,推动农民实现更充分更高收入岗位的就业。建立适应农村劳动者就业和成长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做到应培对象和应培岗位全覆盖。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农民就业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工作环境,让其和其他劳动者一样得到充分保护。当前,要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工返岗就业、就地就业,有效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质量,以就业保收入、以创业增收入。

(四)病有“良”医。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我国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所提供的全免费诊断治疗和预防服务,有效响应了百姓诉求,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坚持为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水平。不断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农村地区慢性病防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快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对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和基层卫生骨干人才予以补助。深入实施健康乡村建设行动,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建成更多的健康镇、健康村,大幅提升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五)老有“厚”养。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人口老龄化和青壮年外流的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日渐突出,必须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农村养老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发展农村康养产业,逐步形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圈,不断提高居家养老的上门服务水平,实现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全覆盖。因地制宜探索“分散养老”和“集中养老”模式,实现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有机统一。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基本依据,推动农村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每一位农村老人都能生活得更安心、静心、舒心。

(六)住有“宜”居。舒适的住房条件、优美的人居环境是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体现。要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新格局。集中精力打好苏北农房改善“攻坚战”,在优先保证完成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等4类重点对象和房屋质量较差农户房屋建设改造任务的基础上,逐步放宽改建条件、拓宽改建方式,建设一批具有活力的新型农村社区。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实施农业节水行动,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加快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四整治四提升”要求,大力推进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等工作,提升村容村貌。加强农村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路长制,构建职责明确、协调有力的治理管护机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投入机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充分利用我省农村的自然条件和地理风貌,建设具有江苏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美丽江苏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七)弱有“准”扶。扶贫助弱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之后,相对贫困现象还将长期存在,扶贫助弱也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前文已经从收入分配的角度作了探讨,这里着重强调在工作层面如何突出一个“准”字。要精准识别,确定谁是贫弱,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对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进行跟踪监测,推动扶贫助弱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要精准施策,确定如何帮扶,因地因户因人制宜,更加注重产业就业扶贫,加强返乡创业园和扶贫车间建设,发展到村到户项目,推动由解决收入贫困向逐步致富转变。要精准考核,确定扶得怎样,严格落实参与帮扶各方责任,内因外因共同发力,达到帮扶目标的及时退出,推动由阶段性帮扶措施向长效性制度安排转变。

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体现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多层次追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保障农民生活基本诉求的前提下,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满足农民对精神文化、民主权利、自我发展等诸多层次的需求,则上升为农民美好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徐州马庄村时强调: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票子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精神风貌怎么样。我们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在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同时,也要注意提升农民精神风貌。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对农民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加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推进文化惠民,组织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快构建有标准、有内容、有网络、有人才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维护农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要始终坚持农民的主人翁地位,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农村各方面制度和治理更好体现农民意志、保障农民权益、激发农民创造。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在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前提下,加强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实现农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在当前推进农房改善、农业结构调整、人居环境整治等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一定要尊重农民意愿、依靠农民力量、发动农民参与,加快构建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坚持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快完善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保障全体农民在各方面都享有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在实现农民生存方面权利诉求的基础上,为他们提供创业发展、奉献社会、追求幸福、实现人生价值的同等机会,让农民与市民、农民群体内部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承担责任,平等地受到保护。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领域的执法力度,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让农民群众在具体的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农民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形成遇事找法习惯,使《民法典》真正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法律保障。

(四)保障农村社会公共安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重中之重。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持续实施平安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农村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健全农村地区基本公共卫生诊疗和服务体系,不断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严厉打击黄赌毒盗、农村通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资格权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保障农民的财产性权益。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这是中国几千年来治国理政的经验和智慧总结,也是当前我们农业农村工作的使命担当。党中央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最终是要让农民丰衣足食、安居乐业、生活富裕。我们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加大政策的集成创新和落地见效,不断提高制度供给的精准性、稳定性和实效性,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农民就业创业增收和公共服务改善,真正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作者系江苏省农经学会会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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