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人数: 2020-09-10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维护农作物种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江苏省2020年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和江苏省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开展2020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本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辖区内从事小麦、油菜等秋冬作物种子销售的所有种子交易市场、经营门店网络销售平台。

(二)检查内容。检查市场销售种子有无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全面、真实、规范,二维码信息是否完整及其追溯网址是否真实有效、可追溯能否实现等;经营档案进销记录、销售凭证是否健全,门店和网络销售平台是否备案、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退出品种违法推广销售;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是否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等。

检查中抽取种子门店经营种子样品,重点对小麦、油菜种子进行抽样。所有样品均进行净度、水分和发芽率三项质量指标检测,选取一定数量的小麦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纯度检测

二、组织方式

本次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采取各市、县(市、区)全面自查和省厅现场督查的方式进行,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本辖区检查工作。

三、检测分工

1、常规质量指标检测。所抽取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三项常规质量指标由抽样单位自行组织检测。

2、品种真实性、纯度检测。省将统一从各市、县抽取的种子样品中选取一定数量小麦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纯度检测田间种植鉴定安排见附件)小麦品种真实性室内分子检测方法采用SSR分子标记法,检测标准采用《主要农作物品种真实性SSR分子标记检测普通小麦》(NY/T 2859-2015),对照样品采用我厅收集的品种标准样品。检查抽样工作结束后,各地按统一要求,将小麦真实性室内检测样品各100克、田间种植鉴定样品200(原种400,统一寄送至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

3、检查情况总结。各市要对本次专项检查进行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市场门店实有数量、门店检查数量、门店及品种备案情况、标签及二维码情况、立案等检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力度

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晰、不走过场。对种子交易市场、经营门店、代销点等经营主体检查覆盖率不低于30%,被抽查门店的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对于近年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品种,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的品种,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实施全覆盖抽样。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配合力度,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规范程序,依法严厉查处

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扦样、检测和执法检查程序,认真制作询问笔录和扦样单,做好样品确认等证据固定工作,确保每个样品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及时归纳整理并留存备查。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检打联动,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档案不健全等违法行为,及时做出处罚。对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真实等问题,要依照《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查处,并对案件查处结果依法及时公开。

(三)及时开展检查,确保按时报送

各地要在做疫情防控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检查抽样工作,抽样检查工作完成后,于20201023日前将所抽样品信息统一上传到江苏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与检验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102.17.138:8888)平台,样品三项常规质量指标检测结果于1120日前,由市级种子管理机构汇总后,连同本市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统一报省。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周海丰,025-86263283

省种子管理站,任瑞珍,025-86263568

电子邮箱:jsseedsdb@126.com

附件: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田间种植鉴定任务安排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99日   

                  


附件:

 

             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田间种植鉴定任务安排表

 

作物种类

承担单位

小麦

淮南

扬州市种子管理站、镇江市种子管理站、淮安市种子管理站

淮北

徐州市种子管理站、连云港市种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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