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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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开展专项整治,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省共发生渔业生产安全事故16起、死亡(失踪)13人,同比分别减少24%、41%,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赵世勇副省长在全省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全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推进会精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连云港市率先明确涉渔“三无”船舶整治政策,南通市率先实现浮子筏等涉渔“三无”船舶动态“清零”,盐城市共召开6次集中清理现场会,淮安市将涉渔“三无”船舶整治纳入乡镇网格化责任。全省清理海上浮子筏等涉渔“三无”船舶3418艘。各地细化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落实《船东主体责任清单》《船长直接责任清单》《船员岗位职责》3个清单,坚持闭环整治,消除了一批突出问题隐患。泰州市重点整治渔港船舶密集区消防隐患,防止“火烧连营”;宿迁市建立“周巡查、月通报”和“包保县乡”两项制度。各地将隐患排查整治与冬春季渔政执法、救生消防专项整治、海洋伏季休渔等相结合,创新工作机制。启东率先实施“港长制”,海安细化乡镇渔村目标任务考核,东台加强非法制造船舶企业整治。全省渔业安全检查7697人次,检查渔业生产单位(船舶)2.31万个,整改问题隐患2145个,渔船厨房火灾隐患整治1600艘,救生设备专项检查1.2万艘次。各地将10人以上渔船、帆张网渔船、特种养殖船、蟹笼渔船等高危作业渔船船名清单逐一核对,实施重点监控。全省12米以上在册海洋渔船共安装新型AIS终端2074台、新型北斗终端2025台。

省厅出台渔业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约谈、通报制度3个制度,集中通报险情事故2次,印发沿海三市59个主要隐患问题清单并跟踪督办,清单任务已完成。编制《江苏省渔业港航行政执法案卷示例》等实务手册,上线运行“江苏省渔业执法管理系统”,全省培训一线执法人员998人次。《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沿海渔港和渔船综合治理 提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水平意见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99号)对做好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作出部署;省厅印发《全省渔业船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省厅与江苏海事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各地积极配合水上搜救中心做好渔业险情、事故的应急救援,救起渔民1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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