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犬猫产地检疫检测实验室审核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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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和猫产地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3〕16号)和《关于开展犬猫产地检疫检测实验室资质考核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动监〔2020〕1号)要求,经单位自愿申报,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审核和择优推荐,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无锡市关爱湖滨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的实验室,认定为我省犬猫产地检疫检测实验室,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反映,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6263352 邮箱:jssljd@163.com
附件:公示名单.docx
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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