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01-27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江苏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围绕“高质量发展要走在前列,法治建设首先要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稳步推进涉农地方性立法。根据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长江大保护、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等需要,配合修订《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江苏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和《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规。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组织开展《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修订)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听证,目前该条例草案进入省人大常委会二审程序。二是顺利完成涉农规章立法计划。根据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深入细致地做好《江苏省蚕种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该规章已由省政府第 137 号令发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9月初,在福州召开的全国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上,就农业立法工作做了典型发言。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计划,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核,先后出台《江苏省园艺作物标准园验收办法》等14件文件。对3部法律、17部法规、8部规章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布置落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对7部政府规章和由省农业农村厅(包括原省农委、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农机局、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制发的6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和清理,规范性文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制定《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稳产保供、长江禁捕退捕、动物疾病防控等12个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确定具体标准和责任处室,并向社会公布。二是认真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要求。明确由厅法规处会同驻厅法律顾问对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和具体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将“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决策事项不经过合法性审查不得上会”作为铁的纪律。三是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厅党组决策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行政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并通过法定途径及时公布。对决策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厅内绩效考核内容。四是抓好决策能力建设。7月初专门邀请省司法厅主要负责人为全体机关干部上了一堂《切实履行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专题法治讲座。

(三)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一是继续深化涉农“放管服”改革,对国家和省取消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的1项行政许可事项,制定配套细则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取消饲料添加剂和兽药审批的3项复核检测中介服务事项。对“四级四同”权力清单中145项农业行政权力,按照“最小颗粒度”原则拆分业务项,梳理完成214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按要求将行使的28项许可事项,以委托或下放的形式赋权自贸区,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二是持续优化涉农营商环境,实现涉农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按照优化审批服务、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对51项涉农企业许可落实“证照分离”审批要求。制定《省农业农村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对15个涉企检查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完成抽查37批次。三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省农业农村厅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成立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出台渔业、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四是切实抓好农村疫情防控。作为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农村组的工作部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组织编印《农村防控信息快报》120期,有力地指导了农村防控工作,全省农村没有发生一起因疫情防控不力而导致的不良事件。五是全面打赢长江退捕禁捕攻坚战。完成了全省21623艘渔船、41937个渔民的建档立卡和信息录入工作,对长江干流和湖泊保护区7392张捕捞证全部注销,确保长江大保护战略落实落地。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不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调研起草《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全省共有12家地级市、51家县区(含2家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机构)出台农业执法体制改革方案。二是全面推行涉农执法“三项制度”。农业农村领域各条线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制度,《关于长江干流江苏段水域禁捕的通告》、《江苏省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江苏省农药日常监督检查办法》、《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等执法文件先后出台,进一步细化实化了“三项制度”建设内容。三是不断加大执法指导和监督力度。严格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和权力清单履职尽责。开展执法案卷互查和优秀案卷评查,汇编印制《江苏省农业农村系统“以案释法”优秀案例选编》。四是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依托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化数据归集,推送共享数据3.8万多条。渔政执法、农资打假等领域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明确省级涉农执法主体和人员。经省司法厅审核确认,明确12个省级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对涉及农业、渔业、农机领域的厅属651名人员全面换发了行政执法证,15名人员领取行政执法监督证,持证率达到100%。二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修定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制定操作指南,重点办好强农惠农、新主体培育、农村改革创新、农田水利、农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建议提案,提高办理实效,推进效能提升。圆满完成省“两会”建议提案180件办理,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87件,省政协委员提案93件。省农业农村厅被评为省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先进单位。三是依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行政诉讼案件6件,无一被复议撤销或者败诉。厅负责人参加出庭应诉2次。处理信访案件834件,厅长信箱案件878件,12345服务热线案件151件,涉农矛盾纠纷得到依法有效化解。

(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3次。制定《2020年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制定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宣传周”、第四届“情暖三农·送法下乡”普法宣传等活动,扎实落实普法责任制和“法律六进”工作任务。强化机关学法用法,举办领导班子法治讲座、“三农”法治大讲堂、以案释法、《民法典》培训班各1期。在《江苏省种子条例》颁布实施前夕,召开贯彻实施座谈会并进行专家解读。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国家“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抽查组的检查并获得充分肯定。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存在不足:一是全系统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的法治能力不够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动自觉性还不够。二是在涉农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有关公众参与和风险评估的制度执行质量有待提升。 三是个别条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行业实际结合不紧,融合不深,在落实落细上有待深入推进。四是普法方法内容不够丰富,载体不够多样,普法实效尚需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风尚还没完全形成。

原因分析:对法治在全局工作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保障性作用认识不到位,缺乏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体现农业农村工作行业特点不鲜明,实施制度和创新机制不够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农业农村法治工作队伍能力不强,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对此,我厅将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强化合力,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厅主要负责人自觉担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谋划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厅主要负责人担任法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编出版《江苏“三农”干部学法用法实用手册》。将依法依规履职指标列入全厅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内容。组织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和涉农法律法规,主持厅机关《切实履行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专题法治讲座,部署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涉农重大决策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在有关疫情防控、长江禁捕退捕、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注重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在签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签订重大行政合同、实施重大行政行为以及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研论证、风险评估和法制审核等工作,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的重大事项,一律不予研究。以实际行动带领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在农业农村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将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把握“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结合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和思考,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到农业农村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稳步推进涉农地方立法。继续配合省人大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草案修订完善、审议通过以及后续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配合省人大做到《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和草案文本起草。组织开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立法调研,积极参与涉农的《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洪泽湖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牵头组织起草省政府关于长江禁捕相关规范性文件,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提供制度保障。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是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文件,统一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文件不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不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点评、后评估和清理活动,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大长江禁捕、农资质量、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动植物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执法监管年活动,开展打击侵犯农作物品种权、生猪私屠滥宰、春秋两季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跨区域执法工作随机抽查和交叉评议机制。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切实提升执法装备能力建设,推动涉农执法规范化现代化建设。

(五)持续深化涉农普法宣传。布置落实全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涉农法条研究,将贯彻实施民法典与贯彻执行涉农法律法规规章深度融合。科学编制全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统筹普法力量,开展涉农法治宣传教育联动活动。组织厅普法志愿者开展2次“送法下乡”活动。举办第五届“情暖三农·送法下乡”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六)提升涉农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健全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法律制度,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提高涉农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加强涉农突发事件日常应急储备和演练,完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提高依法处置疫情、灾情等涉农突发事件能力,确保产业安全和生产安全。

(七)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注重预防和化解信访反映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依法公正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特色工作和主要创新措施

(一)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贯彻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开展全省长江流域退捕推进专项行动,建立退捕信息日报和周调度工作机制,开发“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报告系统”,扎实推进退捕渔船渔民的调查摸底工作。对标对表长江禁捕退捕目标任务,100%完成全省21623艘退捕渔船、41937名从事捕捞渔民信息建档立卡和系统录入工作。组织13个工作推进组对口指导,下沉市县、镇村开展督促检查。紧盯长江干流、保护区等重点领域,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攻坚会战,严打“电毒炸”“绝户网”等违法犯罪,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涉渔案件1643起、2030人,其中,刑事案件355起、625人,联合开展3次“三无”船舶集中清理整治“清源”行动,共排摸“三无”船舶35339艘,拆解“三无”船舶8784艘。

(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全省海洋渔业“一打三整治”行动,成立渔业安全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督导组。制定加强沿海渔港和渔船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出台渔业船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完善《江苏省海洋渔业防御热带气旋(台风)应急预案》《江苏省渔业水上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渔船风险隐患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检验渔船24790艘次,培训教育船员24500人次。落实海洋渔船进出港监管制度,全省海洋渔船进出港报告4.6万艘次。编制《江苏省渔业港航行政执法案卷示例》等实务手册,上线运行“江苏省渔业执法管理系统”,培训一线执法人员998人次,组织370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国考试。全面推行渔业执法领域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渔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三)开展“铁牛卫士”农机安全执法系列行动。组织实施“三查一禁”、“两打一清”农机安全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农业机械无牌无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违法行为,开展检查8084批次,出动执法人员37412人次,查验农业机械44666台次,治理违法行为5113起,依法维护了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开展执法卷宗评查,共评查卷宗125份,编印下发《2020年“三查一禁”农机安全执法处罚典型案例卷宗》,不断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组织省级专题执法培训3次,培训近400人次。加强农机执法装备建设,升级优化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行政执法”模块,开发推广移动执法终端,全面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举办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多场普法活动,摄制《联合收割机安全驾驶操作》宣教片、印制《农机安全宣传画册》6万份,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四)开展“情暖三农·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自2017年起,每年在12月4日“宪法宣传日”举办“情暖三农·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该项活动已连续举办四届,参与的社区群众、机关干部、执法人员3800多人,发放资料2.6万余份,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涉农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培育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积极推动农村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该项活动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和广泛好评,成为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一张名片。

来源:厅法规处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