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农产品评选鉴优活动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浏览人数: 2021-10-25

各相关处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精神,落实食用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全程监管要求,在相关农产品评选鉴优活动中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引导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带头提高产品质量、落实第一主体责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评选组织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

农产品评选鉴优活动,社会关注度高、舆情影响大,必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厅有关处室(单位)要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责任,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思维,强化评选鉴优活动中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要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督促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积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和宣贯列入章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其评选、推荐、遴选等活动的前提条件,对近5年内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生产单位,一律不予推荐。对评选鉴优活动中出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谁推荐谁负责,谁评比谁负责。

二、落实评选活动中质量安全底线要求

各组织单位在评选、鉴优等活动中,要将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否决项。各评选组委会要委托法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获评荣誉的选送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对检测不合格产品要取消其当次取得的相关称号。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与监管工作无缝衔接,推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省级检测单位要加强对抽样人员的培训指导,抽样过程中同时调研生产主体的产品评选情况,对各类获奖产品抽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获奖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对各类获奖产品的抽检不合格及行政处罚信息,及时通报评选鉴优组织机构。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6月30日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