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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太渔罚〔2020〕07022号)王某某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浏览人数: 时间:2021-10-25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太渔罚〔2020〕07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王某某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

违法事实 王某某于2021年10月21日12时在沈家路外太湖水域驾驶3米长非机动铁船,使用长虾笼2条捕捞,涉嫌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被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查获时,经检查,渔获物为鱼虾0.3千克,当事人使用船只无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当事人未持有太湖渔业捕捞许可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没收3米长非机动铁船1艘;

2、没收长虾笼2条;

3、没收鱼虾0.3千克;

4、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1 20:05:18
处罚有效期 2021-11-05 20:05:23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000466005698C
数据来源单位 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000466005698C
备注
权力编码编码
信息使用范围 0
失信严重程度 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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