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认定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的通知
浏览人数: 2021-10-27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农作物制种基地建设和保护,推动制种基地提档升级,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种保障能力,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定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的通知》(农办种〔2021〕5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是保障农业供种数量、质量的重要基础,是种业振兴的重要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认定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县、省属农场要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认定申报工作。

二、对照条件、把握标准

各地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对照认定作物范围和申报条件,准确把握申报标准,充分体现当地制繁种优势。盐城市、大丰区、金湖县、阜宁县、建湖县均须重新申请认定。

三、严格要求,按时报送

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县、省属农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编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申报认定的市、县(市、区)申报材料经当地政府同意后上报我厅,符合条件的省属农场经省级农垦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我厅,必要时我厅将对申报基地进行现场考察。2021年10月27日前,请各申报单位将“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申报表”原件寄至省种子管理站,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

江苏省种子管理站,任瑞珍,025-86263534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周海丰,025- 86263215

电子邮箱:453680502@qq.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516室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认定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的通知.pdf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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