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深入推进变拖禁行限行工作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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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变型拖拉机禁行限行的通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5日起,扬州市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及城区全天禁止变型拖拉机通行,其他道路6:00至22:00限制变型拖拉机通行。

为确保《通告》相关要求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变型拖拉机禁行限行工作成效,9月23日,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禁行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落细落实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各地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强化贯彻落实变型拖拉机禁行限行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主动联合公安部门,认真研究具体落实措施,运用联合执法等手段,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抓好政策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在市、县主流报纸上刊登《通告》,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及时告知变型拖拉机禁行限行相关要求。将市、县变拖禁行限行相关文件印制成宣传册,通过乡镇监理员、村协管员和网格员一一上门发放给农民群众手中,提高知晓率。对所有仍持有变拖驾驶证的人员,逐一采取电话告知和寄挂号信等方法,将变拖禁行限行要求通知到人。

三是开展变拖驾驶证清理。根据省厅《关于深入开展运输用拖拉机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农机﹝2020﹞22号)规定,对全市现有变拖驾驶证持有情况进行梳理,并将表格下发到各县(市、区),适时将对各地注销与换证进度进行通报。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认真落实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运输用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通知》(扬农﹝2021﹞6号)精神,加强联合执法。配合公安交管部门,针对重点时段在国省干道和县乡道路常态化开展变拖及其他上道路拖拉机安全整治,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五是加强督查检查。加大对下督查力度,发动镇、村对变拖机具及驾驶人情况再次梳理核查,大力推进变拖驾驶证换证清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变拖驾驶证提前注销换证激励政策,加快清理进度。

来源: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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