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细则》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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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6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农办农〔2017〕8号等文件要求,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修订了《江苏省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细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联系人:胡婕,联系电话:025-86263839,邮箱:261719177@qq.com,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77号江苏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邮政编码:210036。 附件:《江苏省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细则》(公示稿)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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