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为农民群众办实事
浏览人数: 2021-11-03

  近年来,江苏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特别是2021年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省农业农村厅把家庭农场服务行动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内容,推动全省家庭农场发展再上新台阶。

  全省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全省家庭农场队伍进一步壮大。目前,全省纳入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总数接近18万家,经营面积达到2150万亩。二是家庭农场已经成为保障农产品供应的重要力量。全省从事种植业、渔业、畜牧业、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分别占64.5%、19.9%、8.2%、5%,其中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超过9万家、经营面积达到1535万亩,分别占家庭农场总数和总经营面积的51.4%和71.4%。三是家庭农场经营质态不断提升。全省家庭农场平均经营面积126亩,80%的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在50—300亩之间。累计培育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超过1.44万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567家。全省家庭农场联盟总数达到216个,其中市级联盟7个、县级联盟38个。超过5万家家庭农场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1万多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4000多家拥有注册商标。

  加强日常管理。一是把名录管理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把符合条件的规模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的要求,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出台《江苏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家庭农场名录录入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各地抓紧摸排填报。全省纳入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数量与“三普”规模农业经营户比值达到120%。二是把选树典型作为重要措施开展得有声有色。从2014年开始,江苏每年评定一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20年8月,调整完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条件,突出“最佳规模效益”导向,继续实行逐级审核、限额推荐、择优评定的办法和有进有出、等额递补的动态管理机制。为增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主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为历年评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统一制发了荣誉牌匾。建立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年度监测评价制度,每年征集编印一批家庭农场典型案例,为优秀的家庭农场积极争取高规格荣誉表彰。2020年江苏省4家家庭农场入选第二批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数量居全国第一;3名家庭农场主入选全国劳动模范,占全国入选家庭农场主的一半;2名家庭农场主获得全国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农民”称号;2名家庭农场主入选全省“巾帼三农之星”。2021年新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33个、全省家庭农场典型案例20个。三是把通报考核作为督促激励手段用准用好。2020年5月起,建立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月度通报制度,仅两个月就实现全省名录录入率100%。2021年,“家庭农场发展水平”被纳入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的录入率、准确率和示范家庭农场培育程度等情况,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持续改善服务手段。一是引导财政资金向家庭农场投入。把“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纳入中央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引导财政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每年支持一批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提升经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引导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建立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和登记制度,修订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创新流转服务,全面推广土地流转线上交易,开展土地流转合同网签。全省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超过3200万亩,流转率达61%,其中超过7成流向家庭农场。三是引导知识技能向家庭农场传输。开展省市县三级家庭农场主培训。借助省内农业院校的教学资源,“十三五”期间累计培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主1600人次。全面推行“一村一名责任农技员”包村联户制度,每个责任农技员联系一个村、对接一批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建立“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展示基地+基层农技推广站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推广机制,大力推进产学研衔接。在全国率先建设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农技耘APP,组织416名专家开展“全天候、保姆式”在线服务,对包括家庭农场在内的40余万用户进行技术指导。

  创新推出支持举措。一是“定制”专属信贷产品。省农业农村厅与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邮储银行江苏省分行、省农担公司签订了《家庭农场融资合作协议》,专门推出“家庭农场贷”融资产品。截至2021年6月底,两家银行累计向1.79万个家家庭农场发放66.18亿元贷款。二是推动农业保险服务创新。争取省政府将常州市武进区和张家港市开展的水稻收入保险试点推广至全省33个产粮大县,支持海门、丹阳、金湖等地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险试点。为更好地满足家庭农场对农业保险产品的多元化需求,委托保险企业开发家庭农场综合保险,2021年4月份开始,在徐州市铜山区、泰州市姜堰区和泗洪县试点。截至目前,共有94家家庭农场参保,涉及种植业和畜禽养殖业的41种农产品生产,保费147万元,提供风险保障2261万元。三是推出家庭农场电子记账模式。为引导家庭农场强化成本核算意识,提高记账效率,与信息技术企业合作研发出家庭农场电子记账软件——家庭农场随手记APP。2021年5月份,先行在徐州市铜山区、常州市新北区、泰州市姜堰区试点。8月初,在全省面上推开。至9月底,有效用户数接近1万个,其中,徐州、盐城、淮安、宿迁等4个市的用户数量超过1000个。四是组织改革试验。依托省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创新平台和政策资源,支持南京市江宁区等11个县(市、区)探索创新家庭农场发展培育机制,为全省面上工作提供实践经验。

  切实增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是稳固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举措。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在科学分析国情、农情的基础上,把握农业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要求所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不能简单当成一项业务工作,还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落实好。

  在思想认识上,要深刻理解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发展家庭农场作出重要指示。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中指出,“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再次强调,“要积极扶持家庭家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等部署要求,细化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在目标定位上,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在家庭农场发展上,我们要对标“十四五”发展规划,做到目标清晰、措施具体、保障有力、操作可行。一方面,要继续壮大家庭农场群体规模。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没有一定的数量支撑是不行的。这里的数量,既可以是家庭农场的个数,也可以是家庭农场的总经营面积。虽然今后一些小规模家庭农场的退出可能导致一些地方家庭农场数量减少,但是趋势上看,家庭农场的总经营面积还是会稳步增加。各地要在质量优先基础上,将家庭农场数量提升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尤其要注意把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普通农户发展成家庭农场。另一方面,要大力实施家庭农场质量提升行动。要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差异化需求分析,跟踪监测家庭农场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十四五”期间,全省要继续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一大批生产集约、管理先进的家庭农场。到2025年,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支持政策更加系统,指导服务机制更加完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各级示范家庭农场争取达到3万家。

  在路径模式上,要做到发展与规范并进。坚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基本内涵,抓住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这几个关键。一是规模化。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实现最佳规模效益。宜大则大、宜小则小,防止出现贪大求多、人为“垒大户”、拔苗助长等不良倾向。加强扶持政策的普惠性,当前要重点扶持新成长的家庭农场。二是标准化。支持家庭农场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开展质量标准认证等工作,推动家庭农场走特色优质高效的路子。三是集约化。引导家庭农场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要素集约,做到节力、节水、节肥和增产、增效、可持续发展。注重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污染,保持农村山清水秀的田园风貌,擦亮美丽乡村的底色。四是规范化。鼓励条件优、实力强、经营好的家庭农场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做好自身发展规划,规范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管理,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在工作方法上,要落实“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江苏家庭农场普遍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服务和管理,努力做到“三善”:一要“善指导”。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指导,引导家庭农场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念,提升家庭农场主的经营能力。二要“善支持”。加快培育家庭农场,政策支持必须跟上,既要有普惠性政策,也要有差异化措施,合理选择政府支持的时机、手段和方式。主动调研了解家庭农场经营中面临的共性难题,采取措施解决或者积极推动解决。三是“善引导”。按照可学习、易推广、能复制的要求,继续做好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和典型案例遴选推荐工作。广泛运用多种媒体,加大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力度,并为家庭农场争取更多的荣誉表彰。

  多措并举推动全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家庭经营与规模经营有机结合,是农户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未来将在农业经营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扶持家庭农场,就是扶持小农户,就是发展现代农业,就是促进农民增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全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强化组织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培育工作,“家庭农场培育发展”被列入2021年的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农业农村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责无旁贷,要把考核压力变为工作动力,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争取将家庭农场工作列入地方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文件指引、有要素保障、有统一步调。设区市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县(市、区)要科学制定本地区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明确路线图、责任书、时间表,强化对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及时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提升发展质量。要加强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的规范采集和日常管理,建立动态更新等制度,夯实家庭农场培育发展的工作基础。以促发展、促规范为目的,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健全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联创机制。加大家庭农场主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对家庭农场主至少每三年轮训一次,切实提升素质能力。支持组建家庭农场服务联盟,邀请银行、邮政等服务单位参加,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家庭农场资源共享,提升自我服务水平。稳步做好家庭农场随手记APP的推广使用工作。支持家庭农场按照“三品一标”等规范要求,进行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生产,联动产加销、延伸二三产,拓展初深加工、农业采摘、农事体验、休闲观光等新业态,形成“家庭农场+”经营新模式。

  加强要素支撑。把握“受益面广、针对性强”的政策指向,重点从财政投入、金融保险、基础设施、用地保障等方面集中发力,建立健全符合家庭农场发展规律的支持政策体系。充分利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明确任务清单,强化绩效考核,扩大家庭农场受益面。推动落实“家庭农场贷”协议,有序推进家庭农场综合保险试点,不断提升金融保险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注重整合农业农村系统内的资源,支持家庭农场参与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等各类项目和工程建设。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其开展面向家庭农场的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机械化生产、灌溉排水、贮藏保鲜等服务。优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加强家庭农场用地要素保障,对家庭农场用于仓储、晾晒、冷藏保鲜、农机放置、农产品初加工等的设施用地给予统筹安排。探索合理的土地租金定价机制,保证粮食类家庭农场的合理利润空间。

  加快立法进程。中央明确要求加强家庭农场立法研究,鼓励各地出台规范性文件或相关法规。围绕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江苏农业农村部门先后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了加强政策的系统性,将这些分散的政策予以整合优化,上升到政府规章层面,按照省领导的批示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将积极争取将《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促进办法》列入2022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目前已着手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未来两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一部高质量的政府规章,保障全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并为全国性立法作出贡献。

  狠抓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好对家庭农场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家庭农场主培训内容。在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和各种推优工作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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