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母亲河”休养生息

2021-03-25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

  根据中央总体部署,2020年1月1日,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按期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10年禁捕。近日,江苏省出台了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方案,部署禁捕退捕专项行动。长江“十年禁渔”,力度之大,影响范围之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其中,渔民安置、市民消费、执法力度成为人们最关心的三大话题。

  多重措施保障上岸渔民

  2019年11月,泰州市高港区东江社区62岁的周玉兰和丈夫一起,把自家的渔具运到了社区的一处仓库内,工作人员清点记账封存,周玉兰一家正式退捕上岸。

周玉兰家世代渔民,她说,过去出江一趟可以捕到几十斤刀鱼。不过近些年,在长江上已很难有这样的“好运”了,刀鱼非常罕见,鲥鱼近乎绝迹。有的地区甚至陷入“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差,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

  渔民退捕上岸后如何保障安置?江苏省《渔民社会保障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因地制宜同步发展稻鱼(虾)综合种养、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并与渔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优先上岗,发挥所长,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20年底,所有退捕渔民都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退捕渔民,按照当地住房保障政策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村困难渔民家庭,会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保障基本住房安全。此外,江苏省还在多地开展退捕渔民转任“护渔员”试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多条途径保证市场供应

  近年江鲜价格不断上涨,长江禁渔后,很多市民担心,以后还能吃到“江鲜”吗?事实上,很多市场上的江鲜本来就是养殖的。江苏省由养殖场人工养殖的长江鲥鱼、河豚鱼、刀鱼等大量供应市场,而且通过溯源管理,食用养殖鱼比野生鱼更安全。

  在中洋集团全国最大的河豚养殖基地,河豚鱼由流水线自动分割宰杀,从剥皮、去内脏到清洁漂洗再加工,短短几十分钟后,河豚就已包装好。位于扬中市的江之源特种水产养殖基地引长江水养殖刀鱼,通过科学养殖,“跑道鱼” “生态鱼”的风味可以媲美野生鱼。

  江苏省印发的《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江苏水产品保供是关注热点,根据江河湖海资源禀赋实际,引导各地差异化发展,具体包括在沿江地区建设特色渔业示范带,重点发展鱼虾蟹等特色优势品种养殖;在沿海地区建设规模渔业产业带,重点发展海水虾蟹和经济贝藻类;在太湖地区建设渔业绿色发展先导区,重点发展河蟹、青虾等绿色高效养殖;在里下河地区建设生态渔业拓展区,重点发展稻田综合种养、淡水品种生态养殖及水产品加工业等。

  多部联动保护生态长江

  非法捕捞是长江禁渔中的一个难题。为了让长江休养生息,必须下猛药治理。加快推进十年禁捕,恢复长江生态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江苏省执法整治攻坚会战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情报互通、线索联查,形成协查、协控、协捕工作格局,全面强化综合联动执法。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捕捞,斩断黑色利益链条,江苏省出台《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在市场监管领域加强监管。严格把控“准入关”,长江禁渔期间,对企业、个体经营户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 “江刀”等字样的市场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控市场准入;对于经营范围中已经含有这些字样的市场主体,将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工作;对市场经营主体的门牌、店招、户外广告涉及“野生长江鱼” “野生江鲜”等违规内容的,江苏省也将同步开展整治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将线上线下联动,确保违规产品“上不了线”也“卖不掉”;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和餐饮单位加大检查力度,鼓励不购买、不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杜绝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禁用渔具的网络销售。


来源:202015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