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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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突出了提升畜牧业整体素质的关键措施,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畜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肉蛋奶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全省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在保障食物安全、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畜牧业发展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重大动物疫病风险和威胁加大等新情况,同时支持保障体系不健全、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不高、抵御各种风险能力不强等老问题仍然存在。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对新时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出台促进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既是全面贯彻国办发31号文的落实工作,又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省畜牧业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在此背景下,紧密结合江苏实际,我省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制定过程中吸收了各方智慧,征求了20个省有关部门和13个设区市人民政府意见,并在网上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凝聚共识。

二、江苏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江苏畜牧业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进入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支持、防疫优先、绿色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生产高效、品种优良、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菜篮子”消费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全省猪肉自给率保持70%以上,禽肉禽蛋保持100%自给,奶源自给率保持稳定,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到2025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和95%,到2030年分别稳定在85%以上和95%以上。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在充分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的同时,也体现了鲜明的江苏特点。

一是坚持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强化“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在发展目标上,明确2025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均高于全国水平15个百分点、2030年均高于全国水平10个百分点的目标任务。  

二是明确硬化实化的推进举措。针对全省南北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专门对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优化屠宰产能布局作出部署。在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上,明确重点开展黄羽肉鸡和白羽肉鸡等育种攻关,推进瘦肉型猪本土化选育。在提升产业质态上,提出加快江苏智慧畜牧业“一张网”建设、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推进全产业链经营等。在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安全上,以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作为关键抓手,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在动物疫病防控上,提出开展“三灭四消毒”行动、兽医领域补短板行动、动物检疫规范提升行动等,健全动物防疫体系。

三是突出政策保障的鲜明导向。《实施意见》明确了市县人民政府对畜产品稳产保供的责任,将生猪稳产保供水平列入省高质量发展考核,并在用地、财政和金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切实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在保障用地方面,将事关畜牧业健康安全发展的用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相关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为支持生猪稳产保供,明确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不受15亩上限规定,并对万头以上生猪稳产保供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比例和规模给予适度放大。在财政保障方面,加强对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创新、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生态健康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升级改造的支持,足额安排无害化处理补助,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在金融服务方面,积极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保险,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畜牧业产业投资基金和畜牧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

三、《实施意见》的架构和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20条具体的内容: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第三部分是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第四部分是加快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第五部分是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第六部分是保障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了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四项重要举措。

(一)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巩固发展苏北、苏中畜禽主产区,逐步提高苏南主销区供给水平。加强良种培育与推广,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健全饲草料供应体系,推动饲料加工装备升级,研发推广新型无抗日粮和安全高效替抗饲料添加剂。积极发展标准化、集约化、专业化的畜禽养殖企业,鼓励支持中小规模养殖场向适度规模、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方向发展。推动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提升现代畜牧业装备水平。

(二)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压实各环节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推进重点场所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和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全面推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进一步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强化防疫监管与指导服务,推行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强化重大动物疫情监测,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动物防疫应急管理。加强基层防疫机构队伍建设,突出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配备。

(三)加快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持续优化屠宰产能布局,积极推动屠宰产能向养殖区转移,规范活畜禽跨区域调运管理。全面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推进牛羊禽集中屠宰,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提升屠宰行业整体水平。加强市场引导和调控,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四)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大力推进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建设一批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和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基质化、能源化等多元化利用,促进农牧循环发展。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完善畜禽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细化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工作重点、政策举措,突出“固产能、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推动各项任务和举措落细落实落地。

(一)突出生猪产能恢复,全力做好畜禽产品保供。深入开展畜禽稳产保供行动,按照“稳规模养殖、稳种猪生产、稳养殖大县”的原则,坚持恢复生产和疫病防控两手抓,压紧压实生猪稳产保供属地责任,确保全省生猪存栏稳定在1300万头以上。苏北、苏中地区进一步夯实生产能力,苏南地区加快建设一批大型集约化生猪养殖企业,切实加强产区、销区生猪保供合作,不断增强猪肉供应保障能力。同时,按照稳猪禽、扩牛羊、兴奶业的思路,加快规模畜禽千亿产业规划实施,持续推进奶业振兴,加快肉牛、肉羊扩群增量,保持家禽业稳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

(二)突出防控能力提升,持续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扎实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护航行动,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抓严抓实基础免疫、监测预警、清洗消毒、应急处置等综合防控措施。扎实推进重点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先打后补”,加快无疫小区建设和疫病净化,开展无纸化检疫出证试点,积极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严把出栏检疫、调运监管、落地报告“三关”,严厉打击恶意投毒、非法疫苗、违法调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稳定和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兽医卫生津贴等待遇,确保各项防疫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三)突出科技创新驱动,加快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畜禽种业创新发展,重点在优质猪、屠宰型黄羽肉鸡、优质肉鸭、瘦肉型猪本土化选育等关键领域开展育种攻关,建设一批现代化高标准的种畜禽场,提高良种供应能力和核心种源自给率。推进智慧畜牧业发展,推广建设一批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养殖场,加快智慧畜牧“一张网”建设,构建养殖、运输到屠宰等全链条大数据库,全面提高畜牧业精准化生产和管理水平。研发推广安全高效无抗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积极扶持发展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销售全产业链经营企业。

(四)突出绿色循环发展,深入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强化养殖主体的守法意识和主体责任,指导养殖场规范化建设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建设一批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坚持因场施策,进一步推进规模场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指导非规模场户按需配套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设施设备,推进以肥料化、基质化、能源化为主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动建立种养结合长效机制。以提升环保、生物安全水平为重点,加快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病死牛羊家禽等集中无害化处理。

关联阅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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