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评审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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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精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实际到场的8家申报单位进行了现场评审。有关县(市、区)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汇报答辩,专家组审阅了有关申报材料,进行了质询,在此基础上根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试点县评分标准》进行了打分。依据得分高低最后遴选邳州市、东台市、徐州市铜山区、南通市海门区4个县(市、区)作为我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候选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4月30日至5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实名向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6263275。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2021年4月30日 来源: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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