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长胜二级巡视员调研乡村法治建设情况 |
||
|
||
6月9日,省农业农村厅潘长胜二级巡视员带领法规处有关人员和驻厅法律顾问一行11人赴苏州和常州调研乡村法治建设情况。 调研组一行来到太仓市沙溪镇半泾村,详细了解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民主法治建设、一村一法律顾问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开展情况。 在太仓市和武进区,调研组分别召开了由县乡人大、政府领导和农业农村局、司法局以及乡村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 潘长胜指出,乡村法治建设是一个大的课题,农业农村部门是重要的参与力量。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对于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依法履职尽责,深入调查研究,完善配套制度,深化依法行政,为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应有力量。
来源:厅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