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38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人数: 2021-06-28

索   引   号: 014000423/2021-00078 分          类: 建议提案答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成 文 日 期: 2021-06-15
标          题: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38号建议的答复 主   题   词:
文          号:
内 容 概 述:
时          效:

张保龙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江苏种业,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对江苏种业的关心。保障粮食安全,种子是要害,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是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我省高度重视现代种业发展,以提升供种保障能力、科技创新能力、产业综合竞争力、监管服务能力为着力点,不断推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57号),编制《江苏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任务目标,强化保障支持,为实现种质资源的安全保护和高效利用提供指导。建成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平台,开展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场、区)确定工作,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不断完善。

二是聚焦育种技术研究和重大新品种选育。将种业科技创新列入农业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每年都被列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组织实施省基础研究计划和省重点研发计划前瞻性技术项目120多项,取得了一大批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十三五”期间,全省共选育审定主要农作物新品种301个,登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588个。

三是提升种业生产经营体系。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打造千亿元级现代种业产业规划,提升种业为引领的三产融合水平。引导建设一批优势特色种苗经营主体,认定公布266家江苏优势特色种苗中心,规范种苗经营发展、推动现代种业转型升级。

四是完善种业法治保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和种业发展现状,新修订了《江苏省种子条例》,并对相关配套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不断完善法治保障。

五是开展品种评价展示。于2016年起组织开展县域主要粮食作物品种应用安全性测试,全省几乎所有的涉农县(市、区)均有1个以上展示评价基地,年展示品种2000个次以上,组织展示观摩活动100场次以上。多个市、县(市、区)根据展示评价结果发布主推品种名录,引导农民科学用种,确保农业用种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建议有关内容,抓住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关键契机,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与品种攻关,切实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一、提升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开展农作物、畜禽、水产、蚕种质资源普查行动,摸清我省种质资源现状,抢救性保护一批珍稀、濒危资源,发掘鉴定一批新的种质资源。建设完善省级种质资源综合基因库(圃)和区域性特色专业库(场、区、圃)、复份库(场、区、圃),新建、改扩建一批种质资源库(场、区、圃)。

二、加强种业自主创新。对标育种“4.0时代”技术发展方向,开展基因组测序、选择、编辑、合成生物学以及大数据融合等研究,提升我省种业原始创新能力。开展绿色、高效突破性品种产学研联合攻关,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苏字头”重大品种和特色产业主导品种。

三、推进种业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建设省农业农村科技成果转化和交易平台,推动种业科技成果供需有效对接。充分发挥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等平台作用,打通种业科技成果供给与产业化应用通道。依托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南京国家农创园等,建设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

四、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校深度合作,组建育种研发机构或创新联盟,牵头开展育种攻关,提高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施种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积极培育发展种业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加速形成创新型企业群体。支持企业提升种子种苗质量和生产全链条配套服务能力,延伸融合产业链,做响“苏种”品牌,打造一批销售额超亿元育繁推企业和特色优势企业。

五、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加大种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设立部署实施一批种业创新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持续提升种业企业融资便利度,对接种业企业融资需求,创新信贷产品,完善金融服务。加大制种保险供给力度,强化风险保障覆盖,切实守牢“农业芯”。

最后,感谢对我省种业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615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