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某在太湖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
董某某于2021年07月06日23时30分,在太浦河太湖水域,使用长虾笼15条捕捞,涉嫌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被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查获时,经登船检查,当事人持有渔获物白虾4千克,当事人不能出示太湖渔业捕捞许可证。经调查,当事人无太湖渔业捕捞许可证及船舶登记检验证书。
1、没收白虾4千克;
2、没收长虾笼15条;
3、对董某某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