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废止《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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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 第7号?xml:namespace>《农业农村部关于废止<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0年9月14日经农业农村部第13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韩长赋 2020年9月27日
农业农村部关于废止《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农业建设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04年7月12日农业部令第39号公布,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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