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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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系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和厅党组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三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为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规范发布重大政策权威信息 (一)更新完善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机构人员设置、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厅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采购、人事招考等基础信息,并在厅网站相应栏目统一集中公开。系统梳理并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标注有效性,统一附文件下载链接,方便公众查询使用。按时向《政府公报》报送厅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及时发布重要政策、工作进展、典型经验等信息。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主动公开我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农业农村行业专项规划,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并在厅网站指定栏目统一公开。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积极转发疫情防控工作权威通知公告、疫情形势等重要信息。结合厅职能分工,主动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涉及市场准入、规则标准、监管执法等信息的公开。 (三)督促指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我厅2020年制定的《江苏省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信息公开标准目录样本》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将落实情况纳入省级财政农业相关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自评价省级复评内容。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变化,及时修改目录样本,督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跟进调整完善并在同级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及时有效回应关切 (一)提高解读实效。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发布后,及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解读活动,聚焦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举措等方面强化实质性解读,设计制作便于网站、新媒体等线上平台传播的宣传解读产品,全面提升解读质量。采取新闻发布、访谈座谈、专家讲解等方式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话题进行详细解读,依托12345热线、政务服务窗口和政务服务网等渠道解答政策咨询,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二)畅通互动渠道。依托厅长信箱、政务新媒体留言及12345热线、政风热线平台、晓苏政策问答台等,安排专人负责查收群众问题诉求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按期完成各级12316“三农”服务热线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增强农业农村信息服务能力。 (三)有序引导舆情。分级、分类、分环节压实政务舆情监测与回应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密切关注涉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绿色发展、农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回应,提高精准性主动性,正面引导舆论走向、妥善处置负面舆情,助力“六稳”“六保”政策措施落实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调整完善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和功能,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到位,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信息检索方便、链接有效。加快融入统一联动的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做好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逐步实现厅政务新媒体、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等一体化管理。加快厅网站改造升级,2021年底前,网站首页及二、三级链接全部支持IPv6访问。加强网站运行安全检测监测,发现错链、断链、错误表述等情况立即整改。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行。落细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政务新媒体发展的工作要求,对厅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整合、关停、注销、备案等进行有效规范。严把内容审核关,夯实“三审三校”责任制,坚决杜绝违法、敏感、涉密内容和错误信息等,发布原创稿件时统一标注供稿单位,转载信息时标注信息来源,确保信息拟稿、审核、发布等全过程“可追溯”。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强化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管理,确保申请办理及时性和答复文书规范性。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落实协同办理、会商会办等机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复杂疑难问题,应及时征求厅法律顾问、省有关部门意见,或请示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稳妥解决;切实保障省政府办公厅依申请公开办理,积极配合提供拟答复意见。及时更新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申请指引和接收渠道畅通无误。 四、不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当好“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作培训和交流,提升队伍整体业务能力。 (二)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履行公开责任,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之间的关系。 (三)抓好任务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纳入厅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处室(单位)考评内容,开展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及时反馈整改意见,未整改到位的,在年终考评时予以扣分。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开展政务公开评估的指标要求,逐一梳理、查漏补缺。将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本要点落实情况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中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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