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通知》解读
浏览人数: 2021-09-23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苏政办发〔2021〕21号,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明确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具体要求。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指南,对加快省高标准农田的高质量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标准》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在2020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个重要抓手,要坚定不移地抓下去,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如何加强江苏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符合江苏实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这是实施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走在前列的重要基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修订工作,在总结2009年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应用实践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出台新的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二、《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建设标准》明确把年亩产1000公斤粮食产能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核心目标,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要服务服从于这个标准。具体建设标准的内容包括灌排设施配套、耕地质量优良、田间道路畅通、农田生态良好、生产方式先进等五个方面。

一是灌排设施配套。根据我省自然地理条件、流域特点,结合水土资源综合利用等,提出了各自然分区的灌排标准,工程配套标准和要求。

二是耕地质量优良。根据我省当前耕地质量现状,提出了土壤耕层厚度、土壤有机质含量、田面平整等标准,这些标准要求与国家标准基本一致。

三是田间道路畅通。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产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机作业通行条件,优化布局机耕路、生产路,对高标准农田田间道路通达度、宽度等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要求。

四是农田生态良好。将生态、绿色的理念,落实到农田建设的具体建设措施中,对农田林网建设、坡面沟道防护、灌溉尾水净化等提出了要求。

五是生产方式先进。根据全省实际,明确农田建设中条田建设规模。对农业节水灌溉、绿色生产技术应用提出要求。对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良种覆盖率予以量化要求。

三、有关建设要求

《建设标准》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要明确目标,分步推进实施。围绕“十四五”期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500万亩的目标,要求各地统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有力推进实施。要求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和“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实施整村推进,积极推广“先流转后建设、先平整再配套”的建设模式,着力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示范镇、示范县建设。

二要创新机制,加大资金投入。要建立健全农田建设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省级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各市县也应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支出责任。要落实土地出让收入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鼓励各地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要严格标准,提高建设质量。要把年亩产1000公斤粮食产能作为核心目标,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统筹推进项目建设。要大力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增施有机肥,科学综合利用秸秆,全面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全力推进“宜机化”建设。要推进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建设,加快开展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试点示范,探索农田尾水生态净化或循环利用。

四要加强管护,构建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上图入库管理,强化考核激励。要落实管护责任,保障高标准农田各项配套设施长期发挥稳产、增效、增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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