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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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填补了我国乡村振兴领域的立法空白,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迈入有法可依、依法实施的新阶段。为深入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提高群众知晓率,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苏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22日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利用在如东县新店镇祝套村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南通农民丰收节活动,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资料、现场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讲《乡村振兴促进法》。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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