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沿海“三类船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在南通召开
浏览人数: 2021-09-30

根据省沿海“三类船舶”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有关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渔业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对“三类船舶”专项清理整治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9月29日,全省沿海“三类船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在南通召开。受省沿海“三类船舶”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杨时云委托,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肖延川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沿海“三类船舶”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主任、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马德云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三类船舶”专项清理整治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协同作战,通过前一阶段排查摸底,全省共有借名登记渔船218艘(其中已整改到位111艘)、涉渔乡镇船舶1128艘,4月份以来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461艘。

会议强调,一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推进专项行动,坚决完成“三类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坚决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二要压实责任,全面完成整治任务,重点做到“四个确保到位”:着力强化综合施策,确保借名登记渔船清理到位;尽快出台补偿方案,确保涉渔乡镇船舶退出到位;盯紧关键部位环节,确保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到位;大力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执法监管到位。三要强化担当,提高整治实效,树立鲜明导向,主动作为,扎实推进,通过加强政策研究运用、用好属地力量、注重交流借鉴等,有效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四要加快制度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海洋渔业本质安全水平,健全渔港港长制,落实基层政府建港管港第一责任;建立渔船服务组织考核制,落实服务组织管船管人直接责任;建立渔船违规记分制,落实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

会议要求,在做好“三类船舶”专项清理整治的同时,必须毫不放松抓好当前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严格对照“十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六盯”工作法,进一步加强渔港渔船船员管控。要构筑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固防线,严防境外疫情通过海上渔船输入。

会议观看了沿海涉渔“三无”船舶暗访电视短片,沿海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交流了“三类船舶”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有关重点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就借名登记渔船、船证不符、涉渔乡镇船舶、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沿海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启东市、赣榆区、连云区、东台市、滨海县政府分管领导、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省沿海三类船舶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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