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长胜二级巡视员赴基层调研法治乡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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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各地法治乡村建设情况,加快高水平法治乡村建设步伐,以法治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序健康实施,8月31日至9月3日,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潘长胜赴兴化、滨海、新沂、盱眙等县(市)调研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厅法规处和有关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随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兴化市陈堡镇唐庄村、陈家堡村,滨海县东坎街道新安村、正红街道上旧村,新沂市马陵山镇高原村、窑湾镇五墩村,盱眙县盱城街道五墩社区等村居,全面了解乡村法治阵地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公共服务、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和“法律明白人”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工作。在所到县(市),分别召开了有县(市)人大、政府、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村(居)委会和县乡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地在乡村治理、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矛盾调处等方面的特色做法和取得成效,深入分析法治乡村建设存在难题和原因,认真研讨依法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和措施。

潘长胜充分肯定了各地法治乡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他指出,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潘长胜强调,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教育引导农村社区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探索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法治乡村建设机制,促进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融合协调发展,大胆闯出一条具有江苏地方特色的法治乡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来源: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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