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苏屠宰用生猪养殖企业备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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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协助东部区实施生猪调运有关措施的函》(东部区联防〔2021〕2号),经生猪养殖企业所在地县级、地级、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同意,综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情况,现公布入苏屠宰用生猪养殖企业及我省接收生猪的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附件:入苏屠宰用生猪养殖企业备案名单汇总公布20220117.xlsx



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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