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报工作。经养殖场自愿申请、县级审核、市级复核、省级复审和网上公示,现确定丰县立华牧业有限公司(赵庄商品场)等48家生猪养殖场为第二批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南通远东畜禽养殖场等6家生猪养殖场为第二批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请各地按照要求加强监管指导,强化政策保障,切实发挥产能调控基地作用,稳定生猪生产,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针对当前生猪生产和供应形势,各地要督促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合理安排生产经营,保持正常出栏节奏,不盲目压栏惜售和二次育肥,防止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大起大落。
附件:1.第二批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
2.第二批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
3.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汇总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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