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 0041 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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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 0041 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江苏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我省土地流转竞价机制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根据中央关于农村改革的部署要求,我省先后出台《江苏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等,规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以及村集体受承包农户委托统一组织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我省秉承“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建设理念,线下涉农县(市、区)、乡镇(街道)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实现实体交易场所全覆盖,线上建设省市县乡统一联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同时陆续制定交易市场服务标准、信息平台、场所建设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目前,全省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超3000万亩,流转率超60%,其中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流转土地超2200万亩,将更多的“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有效盘活了农村各类资产资源,构建了更加完善的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二、加强市场行情监测指导。为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保障土地流转价格合理稳定性,自2018年起,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依托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按季度持续发布覆盖全省的土地(含耕地、养殖水面、四荒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综合价格指数,供广大农户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等在土地类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定价中借鉴参考。省发改委在门户网站公布全省粮食收购价格,并根据《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持续监测收购价格变化情况,加强我省粮食市场价格管控。

         三、建立健全竞价保障机制。为防止部分竞价者中标后毁约,一是建立竞价保障机制。由转让方(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农业农村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土地流转竞价保证金,经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实施,原则上不超过标的物的一年租金。二是规范竞价保证金管理。未竞价成功的,在规定限期内退还意向受让方竞价保证金。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可转为租金或履约保证金,也可在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后原路退回。三是明确竞价违约责任。在通知公告中明确,如竞价成功后,中标方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没收竞价保证金并及时全额返还转让方。

         四、多渠道加强竞价后监督。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竞价完成后,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及时将最终成交价格、成交人、成交面积等信息以成交公告形式发布,并在APP上、交易中心电子大屏上、村务公开栏等公示7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最新的《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江苏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样本),加入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要求,在示范合同中明确多种支付方式,双方可根据需求选择实物计租货币兑现,减轻经营压力,并明确违反约定的处理和赔偿责任。扬州等地设立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对土地流转等交易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管。盐城、徐州等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纪委等部门出台对交易违规责任追究的办法,使土地流转更加规范,竞价者心里更加踏实,村集体利益得到更好保障,有力促进各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加大区块链、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完善我省土地流转竞价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规范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一是创新价格评价机制。为完善最高价中标规则,保障农村土地经营权等集体资源性资产流转健康持续发展,依托射阳等地农村改革试验区平台,探索在原土地经营权从底价竞价开始,有多人达到最高限价时,抽签确定最终中标人的基础上,创新提出上限熔断+综合评分机制。触发“熔断”后,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意向中标人征信、粮食规模经营能力、科技推广应用情况、违反耕地用途管制等方面进行考评,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分值,分值最高者中标。

         二是大力推广土地经营权线上交易。为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避免串标围标现象,在电脑和手机APP端大力推广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流转线上交易,支持在线自由竞价、在线多轮竞价和在线抽签多种竞价方式,充分满足各类交易方、各类交易品种实际需求,并对土地经营权、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等交易品种设置预警交易价格,充分保障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性。不断完善全省各地实体交易场所软硬件条件,配备监控设备实现交易全程录音录像,使得竞价全程留痕、过程可追溯。

        三是加大土地流转大数据分析应用。充分发挥省产权交易平台土地流转真实有效数据作用,科学优化流转交易价格指数计算方法,定期更新计算基期,高效、快捷地发布耕地、养殖水面、四荒地等各类价格指数,供村集体合理设置交易底价和上限、经营主体理性研判经营成本、金融机构科学开展抵押融资估值,让土地流转价格更透明、市场发展更规范,助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四是健全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机制。继续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持续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能力,创新调解仲裁工作机制,依法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为持续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贵委对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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