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获评2022年度江苏“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事例
浏览人数: 2022-11-23

日前,在由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承办、南京海事法院协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报送的10件事例获评2022年度江苏“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事例。我厅报送的“推动成立渔船管理服务组织 促进渔业持续发展”事例成功入选。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晓在推荐词中说,海上作业环境复杂,渔船事故易发,农业农村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成立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实现对渔船的有效管控、船员的有序管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了渔民权益,生动诠释了“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服务理念。

近年来,我省推动沿海各地成立60家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将全省海洋渔船、船员纳入服务组织管理,建立了覆盖渔村、渔港的组织化网格体系。组织开展渔船隐患排查、提升船员技能培训、化解渔民渔事纠纷、落实定人联船制度,实时掌握渔船出海情况,打通渔船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积极配合海事司法机关做好海事司法协助执行,联合开展渔事纠纷行政调解,最大限度保护渔民利益;每年为全省平安渔业建设争取奖补资金;开展渔船出海“十个必须”检查,协助4200艘渔船和5万名船员购买互助保险,避免生命财产损失上亿元。渔船管理服务组织以防控风险、治理隐患为出发点,在督促船东船长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控海上疫情输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撑起了渔船“晴朗天”,筑起了渔民“平安梦”。

在省厅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江苏渔港监督局按照“人员聘任到位、终端配备到位、系统开发到位、业务培训到位、隐患排查到位、跟踪整改到位”的要求,持续督促市县主管部门和基层乡镇强化对管理服务组织的考核评价,规范省级奖补资金使用,组织开展船管员业务培训,提升渔船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定人联船、“三率”核查、开航前检查、隐患排查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深入推进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建设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真正将渔船管理服务组织打造成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的抓手、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的助手、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帮手。


来源:江苏渔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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