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 海安市:“三化”并举夯实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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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海安市“三化”(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巡查、多元化考核)并举,不断夯实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基础,切实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初一公里”。 (一)创新基层网格化监管新模式。 一是构建“1234”监管新网络。全市各镇通过“一屏二图三表四责”挂墙公布并实时更新,让监管者、被监管对象、社会人一目了然,既明确了基层监管责任,又对基层监管工作起到约束和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基层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屏,既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镇监管概况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知识;二图,既编制区域监管网络图和监管对象点位图,明确监管范围和监管对象所处位置;三表,既公布镇监管检测人员联系表、村协管员联系表、监管对象联系表,四责,既制订镇监管机构、监管员、检测员和村协管员工作职责。 二是建设标准化监管站。海安市所有涉农的10个乡镇全部建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所,20个获市级荣誉称号的重点农业村全部建设村服务站,办公、检测设备配备齐全,配备监、协管人员270人,劳务补助农残检测人员10人,每年区镇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财政预算约200万元,区镇监管体系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的五有要求,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规范村级协管工作。制定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村协管员职责、村级协管员业绩效能考核细则。统一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工作纪实手册》,用于村级协管员专门记载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活动情况,形成村级监管工作第一手档案资料。各区镇强化村协管员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协管员监管工作开展,延伸监管工作触角。 (二)高标准开展信息化巡查监管。 一是移动监管全覆盖。2013年起,海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系统,2014年底在南通市率先实行市镇两级移动监管,建立了海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移动监管平台,实现日常监管巡查、检验检测、宣传培训等信息数据实时联网,2020年系统融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市、镇、村三级全部使用移动监管APP进行巡查、监测、信息上报,农产品生产主体使用追溯APP实行生产过程记录、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二是动态监测全过程。依托信息化移动监管终端,监管部门实时掌握监管工作、主体生产过程动态,实现实地检查重点项目、定位拍照、意见建议、整改承诺、签名签收等数据信息的在线上传、留存、比照,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监管人员规范工作,推进了信息化精准管理。全年开展定性检测6000批次,每个区镇年开展速测超4800批次。年度平台网上记录、网上巡查、网上检测、网上出证均达100%。 三是合格准出全落实。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质量追溯双制度,按照管理制度上墙、产品检测入室、生产信息进网、产品上市带码的目标进行建设,实现二维码信息追溯,推进农产品全程智慧监管。目前,全市注册到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的溯源主体3833家,全市打印证码合格证100万余张。 (三)多元化奖补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市委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农业现代化考核、食品安全考核范围。按属地管理原则及职能分工签订责任状,市政府与各区镇、街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乡镇与村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分别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落实监管、协管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区镇、村级绩效考评与报酬补贴机制。 二是细化绩效奖补标准。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绩效评价标准和村级协管员管理办法,每年对上年区镇及村级协管员进行考评并通报结果,区镇分设一二三等奖奖励、村级实行绩效补贴,区镇每年上报考评细则佐证台账资料并结合日常检查督查情况进行绩效评分和结果通报,根据区镇考评结果第一等次奖励3万元、第二等次奖励2万元,第三等次奖励1万元,经费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村协管员按照年终考核评分进行分档补助,全年最高可补助1800元。目前全市每年兑付上年度区镇、村级协管考核奖补资金达40万元以上。 三是强化培训指导。每年召开专题培训和示范引导,每季度召开监管工作例会,编发季度工作要点,开展市镇村企四级培训,2021年组织市镇监管员、协管员、种养户、村干部等共计培训17场次,3千多人次,284学时,极大提升监管能力与质量安全意识。
来源: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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