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江苏“三高”农业品牌发展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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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品牌强农、 营销富民工程,加大江苏农业品牌培育力度,健全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促进农业品牌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向全省各地征集一批江苏“三高”(高知名度、高美誉度、高忠诚度)农业品牌发展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聚焦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突出创新举措,围绕政策引导、公共服务、监管保护、数字化营销、品牌文化等方面突出成就进行推选。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积极作为。政府部门在政策引导、公共服务和监管保护等方面积极作为,为品牌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通过品牌建设,促进当地产业提升,经营主体联合,壮大区域(县、乡镇)经济发展,打造地域特色名片。 2.核心竞争力强。品牌运营者或品牌主体坚持科技创新,强化标准引领,加快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农业品牌核心竞争力,在国内、省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3.营销有创新。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电商等平台,创新营销方式,提高品牌营销效率和效果,在农业品牌建设数字化方面成效明显。 4.品牌有文化。加强与现代传播元素结合,讲好品牌故事,提升品牌形象,打造出能够代表产业发展实力、文化底蕴深厚、竞争力强的品牌文化。 5.监管服务好。政府部门或品牌主体积极开展法律保护、自我保护和经营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贴牌等侵权行为,为农业品牌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6.优先推荐。获得“江苏省十强区域公用品牌” “江苏省农业企业知名品牌30强”称号和入选江苏农业品牌目录的,优先推荐。 二、内容要求 1.案例报送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围绕1-2个重点,精心编写材料,字数控制在2500字,配发图片不超过4张。 2.案例禁止虚构和杜撰,申报主体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征集程序 (一)组织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案例推荐工作,将初审符合条件的案例相关材料报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省级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等可直接向省厅报名。 (二)审核推荐。各设区市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每个设区市择优向省厅推荐3-5个典型案例。 (三)专家审议。省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案例入选名单。 (四)汇编成册。典型案例将汇编成册,编印成《江苏“三高”农业品牌发展案例汇编》刊发。 (五)成果运用。择优向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相关媒体和刊物及部分省级以上重点新闻媒体推荐。 四、工作要求 编制《江苏“三高”农业品牌发展案例汇编》是实施品牌强农、营销富民工程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展示近年来江苏农业品牌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本次征集活动由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品牌工作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主办,省农业品牌协会协办。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各设区市将申报材料和典型案例电子版汇总后,填写汇总表并加盖公章的PDF版及案例材料word版于3月3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受纸质报送)。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与信息化处) 赵松娥、戴锡联; 电 话:025-86263603、86263257; 邮 箱:jsscyxxhc@126.com。 江苏省农业品牌协会 周莹莹; 电 话:18662010661。 附件:典型案例汇总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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