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率先启动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
浏览人数: 2022-03-16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2】4号),在全国率先启动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通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主体以及示范县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内容、申报评价、保障措施等,为江苏深入推进实施农机化“两大行动”、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提供有力支撑。文件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坚持分类指导,贯彻国家、省农机化转型升级部署。开展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的重大决策部署。示范县建设是贯彻国务院42号、省政府46号文件关于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工作部署,是落实今年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建设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任务的工作举措。示范县建设是全省农机化“两大行动”全程全面机械化整县推进计划的重要内容,以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分类指导基层农业机械化事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明确了示范县建设目标任务。参照国际上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标准并衔接全省“十四五”农机化发展规划,制定了示范县建设引导性目标和约束性目标,明确示范县建设目标导向。“十四五”末,全省建设50个以上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力争覆盖省内所有农业县(市、区),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70%以上。以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全省建设一批高水平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智能化示范基地(园区),推广一批智能绿色低碳农机装备技术,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农机与农艺、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成果,提升农机装备质量和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构建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发展新格局。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全程全面智能绿色主题。示范县建设瞄准当前各地在全程全面智能绿色机械化薄弱环节,提出了补短板、提水平的要求。全程机械化方面要求补齐小麦机播、水稻机种、玉米机收、油菜和花生机种与机收、大豆机收、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保障等短板,达到既定规模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全面机械化方面对于既定规模的特色农业产业,明确了该产业和其中一个薄弱环节机械化率约束性目标值。智能化、绿色化方面提出了建设“无人化”农场、信息化园艺、数字化渔场、智慧化牧场等应用场景的智能农机示范基地,推广绿色农机装备与技术,探索构建绿色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服务体系。此外,针对“宜机化”设施程度不高、农机社会化能力不强的情况,明确了“宜机化”设施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求。

四是坚持政策引导,强化了示范县建设政策支持。加大了示范县建设行政推动力度,将示范县建设情况纳入省乡村振兴督查内容。省财政“十四五”计划安排示范县建设奖补资金总额5亿元,每个示范县奖补资金根据辖区种养殖规模核定资金额度,按档分年度拨付。省里每年拨付1亿元支持全程全面机械化补短板提水平、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智能化示范基地(园区)、“宜机化”设施改建造、农机农艺融合示范以及示范县创建有关组织推进工作等。此外,市县财政根据自身实际,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在设施农业用地、用电、智能化绿色化等短板环节装备发展、设施大棚“宜机化”改造、果茶桑园“宜机化”示范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是坚持结果导向,制定了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为激励示范县争先进位,示范县创建任务完成后,在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的基础上,省级组织对建设结果进行评价,根据评分结果分为引领类、示范类、达标类。示范县评价设立了全程机械化水平、全面机械化水平、信息化智能化提升、绿色化应用、“宜机化”配套、服务能力增强、组织保障措施七大类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不予通过的具体要求。省农业农村厅根据示范县评价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授牌。

关联阅读:《关于开展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厅农机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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