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评市级食品安全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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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自组建以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近日,被评为2021年度苏州市食品安全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一是体制创新,监管全覆盖。坚守农产品质量执法监管主责主业,组建设置10个执法大队,执法监管覆盖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种畜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全产业,首次实现一支执法队伍统一监管农业全产业质量安全工作。 二是机制创新,环节全链接。实行系统监管方案和专项监管方案并重,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20个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有声有色,实现执法监管事前、事中、事后有据可循。 三是内涵提升,监管多样化。围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各项日常监管、执法抽检、专项整治等工作。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975人次,抽检各类农(畜、水)产品样品9126批次,检查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2587家次,查办39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起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起案件入选全市食品安全领域十大典型案例。 四是外延扩展,执法全普法。牢固树立学法、普法、用法、执法系统理念,将普法寓于执法全过程。开展系统普法8期,把传统的监管对象培育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通过以点带面,全面营造农村学法普法良好法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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