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点位校核优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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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普查办20221

 

  

各试点县(市、区)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和相关技术规程规范要求,结合我省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总体部署,试点阶段普查点位的校核优化工作采用内外衔接、上下结合方式实施,即内业校核优化省级集中开展,外业踏勘调整市县分担。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点位校核调整

根据国家下发的试点县预布设点位信息,结合我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最新年度国土调查成果,由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土壤普办)集中组织开展样点位置、空间分布等相关属性信息的内业人工校核工作。重点结合最新的遥感影像、地形地貌图及土地利用现状图,对样点的土地利用代表性,距离村庄、道路、河流等的远近以及交通通达性等进行校核。对于内业校核难以确定的可疑点位,将形成外业踏勘清单移交相关试点县,由试点县组织开展外业踏勘校核。外业踏勘发现点位确需调整的,可在原点位附近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块进行现场布点,并将调整后的点位坐标及调整原因及时反馈省土壤普查办内业修改调整

二、点位优化加密

试点县可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等需要结合实际,重点对县域范围内的名特优农产品产地、存在土壤障碍与退化问题农用地特定区域,在国家预布设点位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进行优化加密对于因图斑面积小且分散、土地利用类型或种植模式复杂等因素导致的国家预布设点位代表性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确定点位优化加密密度。

三、其他要求

预布设点位校核优化工作,按照先校核后优化的步骤开展。各试点县应于427日前做好外业踏勘调整技术人员、定位设备、交通工具等准备工作。有点位优化加密需求的试点县,提前做好相关基础资料收集,研究确定优化加密的大致区域范围和点位密度427日下班前向省级土壤三普办公室提出点位加密需求,同时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普查点位优化加密信息表(见附件)。

联系人:姜海波,联系方式:025-86381281jianghaibo_0114@126.com

 

附件:XX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点位优化加密信息表

 

 

      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421    


附件

XX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点位优化加密信息表

区域

编号

优化加密区域范围

加密点位类型

加密密度

(亩/点)

优化加密

原因简述

新增点位

总数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土地利用类型

加密区域四至坐标

1




北纬(xx.xxxxxx°xx.xxxxxx°);

东经(xxx.xxxxxx°xxx.xxxxxx°





2









3









4









5









合计


注:1加密区域四至坐标,填写东西南北方向的经纬度范围具体经纬度可通过手机定位功能或在奥维地图、百度地图拾取坐标系统上大致确定,以十进制表示并保留6位小数如果无法提供具体坐标范围,可提供加密区域大致分布在哪些乡镇、村等信息;

2加密密度,国家预布设点位中耕地、园地表层点位按1500/点,林地、草地按24000/点布设,试点县可根据加密区域需要确定适当的点位加密密度,此必填;

3新增点位总数,如无法准确确定加密区域的新增点位总数,可不填,内业将根据加密密度进行点位布设,最终以实际布设点位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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