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及专班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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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及专班人员》的通知

苏土壤普查办〔2022〕2号

各市、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的通知》(苏土壤普查〔2022〕1号)要求,协调高效推进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办公室内设机构及专班人员组成,现印发你们。

各地要抓紧组建本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请各普查试点市、县(市、区)及盐碱地普查相关市、县(市、区)5月20日前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情况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金海,电话:025-86771960。

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及专班人员

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土壤三普办”)内设综合组、技术组、督查组三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具体业务和日常工作。

一、工作组职责

(一)综合组

组织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网络维护、信息综合、新闻宣传、人员管理、档案、保密、接待等工作;拟定综合性管理制度和规范,牵头制定全省总体方案、分项工作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经费预算编制、上报工作,监督各项制度和计划执行;统筹协调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土壤三普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使用和管理;负责组织土壤普查信息发布、应用和成果的扎口管理;组织土壤普查资料的归档管理、负责组织全省土壤普查成果的编纂出版;协助技术组、督查组开展相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技术组

负责组建省级决策咨询专家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细化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制定土壤普查数据成果管理办法以及保密制度;负责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分发;负责全程质量控制,制定数据与成果质量的内外业核查评价标准;承担编写技术指导性文件,定期汇总、解答各类技术问题;指导全省数据成果复核,检查验收土壤普查成果;组织开展土壤普查成果的统计、汇总、分析相关研究工作;指导省级数据库、样品库和共享服务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协助综合组、督查组开展相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组

负责指导、推进、督促各地土壤普查工作进度;指导、督查外业调查采样质量控制第三方质控机构和省级质控实验室的工作情况;联系、督促各地土壤普查成果上报、意见反馈和整改工作;督查市级复核工作;负责重点地区外业实地抽查;负责指导、督查普查工作安全。协助综合组、技术组开展相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班人员

(一)综合组

组  长:皋  唱

组  员:张金海、郁  洁、韦  飞

(二)技术组

组  长:王绪奎

组  员:姜海波、吴华勇、陈文超、王  杰

(三)督查组

组  长:张  莹

组  员:宋柏伟、陈志呈、赵唯伟、毛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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