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四五”开放型农业发展规划

2022-05-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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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既是开放型经济大省,也是农业大省。发展开放型农业,是我省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拓展农业发展空间,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必然选择,是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也是助推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更高水平推进农业对外开放,根据《“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江苏省“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农业农村国际合作规划》,衔接《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等,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开放型农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开放型农业发展。全省上下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双向发展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不断完善开放型农业工作体系,强化开放型农业载体和平台建设,扩大农产品国际贸易,推动农业“走出去”和农业利用外资,全省开放型农业呈良好发展态势。

1、农产品对外贸易稳步发展。“十三五”期间,全省农产品进出口额由“十二五”末的148.4亿美元增至“十三五”末的 196.6亿美元,年均增长5.8%。农产品进口快速增长,进口额由“十二五”末的114.7亿美元增至“十三五”末的161.7亿美元,年均增长7.1%,高于全省外贸进口增幅3.5个百分点,初步构建了安全可靠的农产品进口来源。在中美经贸摩擦、贸易逆全球化趋势影响下,农产品出口暂停连增模式,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农产品年均出口额由“十二五”期间32亿美元增至“十三五”期间的37亿美元。建成一批出口支柱产业与集聚区。全省园艺、畜禽、特粮制品、水海产品等四大出口支柱产业基础扎实,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出口产业体系、技术体系和加工流通体系,出口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断提升,形成了徐州大蒜、南通肠衣、沿海紫菜、连云港食用菌、苏州吴中与常州溧阳休闲食品、宿豫禽肉及制品、盱眙宠物食品、赣榆泥鳅、兴化脱水蔬菜、宝应荷藕、丹阳特色粮油、锡山可可及制品等一批出口农产品产业集聚区,其中肠衣、紫菜出口居全国第一,大蒜出口居全国第二,宠物食品出口居全国第三。有出口业绩的企业数量稳定在2000家左右,较“十二五”末增加300多家。发展一批高水平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围绕“产品外向化、基地规模化、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要求,强化政策扶持与优化监管服务,不断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出口产业核心竞争力。“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建设认定119个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相关出口企业依托出口示范基地(区)这一“金字招牌”,不仅提升了产品出口价格,而且没有因质量问题而遭到境外退货或扣留。徐州黎明食品的“ZLM”牌大蒜、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的“金梅牌”食品、南通海达水产食品的“海达屋”等一批国际品牌已逐步走向世界。形成一批规模贸易伙伴。“十三五”以来,我省与176个国家与地区建有农产品贸易往来关系,进口额超千万美元的贸易伙伴约占三分之一,出口额超千万美元的贸易伙伴约占四分之一。“十三五”期间,东盟已成为我省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巴西是我省最大进口来源地。我省对香港地区农产品出口额达到9.3亿美元,较“十二五”期间增长101%,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额达到70亿美元,较“十二五”期间增长36.4%。

2、农业“走出去”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江苏积极开展“两区一基地”建设试点,搭建国家级和省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平台,成为全国唯一有三项建设试点省份。根据全省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积极引导江苏海企、徐州黎明、苏州本尚、南通联发、如皋双马、连云港银丰、江洲农业等一批企业走出去,投资兴业。对外投资规模不断增长。截至“十三五”末,全省累计登记备案农业对外投资项目127个,中方协议投资额15.6亿美元,与“十二五”期间相比,项目数、中方协议投资额分别增长23.5%与30.2%,位居全国前列。“十三五”期间,我省企业农业对外投资额平均规模达到1249万美元,较“十二五”期间提升5.4%,其中投资额超千万美元14家,超亿美元企业1家。对外投资能力不断提升。我省农业企业在境外的生产经营方式逐渐从单纯的种养殖向初加工与精深加工延伸,通过投资收购、设立境外园区等方式,逐渐向全产业链布局转变。以江苏海企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的坦桑尼亚江苏-新阳嘎农工贸现代产业园,发展了棉花种植、棉纺加工、棉籽榨油、物流运输等全产业链,年所用棉花约占坦桑尼亚棉花年产量的12%。社会效应持续扩大。我省农业企业“走出去”,在为东道国带去投资、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推动了我省与东道国的交流合作,深受东道国政府、农民的欢迎,提升了我省农业的知名度。从我省农业对外投资信息采集数据看,2020年我省在45个国家和地区投资的103个农业项目,实现农业产业营业收入超1亿美元,直接雇佣外方员工近3000人,发放工资1000多万美元。

3、农业利用外资量质并举。“十三五”期间,全省上下通过加强政策扶持、搭建优质合作平台、加大服务引导、举办一年一度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等措施,推进农业利用外资提质增效。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截至“十三五”末,全省累计设立外商投资农业项目6705个,实际使用外资221亿美元,相较于“十二五”末,项目数增加311个,实际使用外资增加32.7亿美元,新批项目年平均协议外资额1746万美元,为“十二五”期间的1.35倍。“十三五”期间,新增项目中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的已超过总项目数的40%。投资领域不断拓展。除传统种养等领域投资项目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观光休闲农业、农业技术研发等项目已成为外商投资热点,近年来,新型领域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占比超半数。苏州欧福蛋业已被确认为江苏省级外资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并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每日优鲜、云杉美菜网等项目相继落户江苏,运用信息大数据、“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有效手段,打造生鲜零售行业“新基建”,建设从田间到舌尖的冷链物流高速通道,成为当地新经济领域的“新标杆”企业。投资来源相对集中。截至“十三五”末,投资江苏农业的国家与地区累计达89个,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美国、新加坡及日本对我省农业投资居前五位,实际使用外资约占全省总量70%,主要农业外资企业包括由全稳农牧科技(开曼)公司全资控股的江苏全稳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美国在我省投资建设的江苏泰森食品有限公司、日本在我省投资的泰兴马斯特华克食品有限公司等,全稳康源农业先后获得部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等荣誉称号,泰森食品引进全球先进的食品生产加工技术和设备。马斯特华克是我省重点农产品出口企业,连续多年获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双优企业奖。

4、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十三五”以来,全省各地坚持多双边地方政府间交流合作与民间交流合作相结合,科技交流与投资贸易合作相融合,对外友好关系进一步巩固发展。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作用日益凸显。“十三五”期间,围绕农业投资与贸易合作主题,成功举办五届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每届农洽会有近千名境外来宾参展参会,签约农业对外合作项目约200个。围绕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与地方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利用江苏-澳门·葡语国家工商峰会以及省里境外促销平台,组织800多人次赴德国、法国、日本、香港等国家与地区参加近50场境外促销与推介活动,签订贸易合作协议2.5亿美元,农业对外投资协议6000万美元。同时,配合农业农村部承办第七届金砖国家农业部长会议、中国-以色列农业创新合作部长级会议等重大农业外事活动,积极宣传江苏现代农业、展示发展成就、促进国际合作。多双边合作内容日趋丰富。“十三五”期间,累计接待来自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境外来宾70批800多人次,其中包括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等多个省部级团组。配合农业农村部、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单位承办协办10多场贸易洽谈与推介活动,实施了多个农业政策交流研讨、农业官员培训等项目。派出农业科技交流、经贸投资合作、境外促销团等交流团组近200批700人次。我省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并与墨西哥城浮田系统成功“结对子”。农业人才国际交流日渐频繁。“十三五”期间,由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等6家单位组成的江苏联合体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全国首批农业对外合作科技支撑与人才培训基地,基地紧紧围绕农业国际交流需求,招收留学生,为我农业走出去重点国家培训农业人才;针对农业走出去企业需求,既组织开展专门培训,也派出专业教师赴境外执行农业培训任务。依托国家境外培训计划与双边合作计划,继续开展现代农业高端人才境外培训,每年派出4-5个培训团组赴境外学习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参与农业农村部“中德青年农业实用人才能力建设项目”等国际人才建设项目实施,累计派出科研人员、农职院教师100多批近千人赴丹麦、荷兰、美国等地开展研修与学术交流。

5、苏台农业合作持续向好。“十三五”期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方针,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惠台31条措施、26条惠台措施及省里76条实施意见精神,与时俱进,加强农业对台交流、对台经贸合作以及苏台农业合作园区建设,农业对台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投资合作稳中提质。截至“十三五”末,全省农业利用台资项目1694个,实际使用台资36.24亿美元,比“十二五”末分别增加98个和5.79亿美元。台资项目涉及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园区开发、休闲观光农业、创意农业、农业生物科技等多个领域。贸易合作稳步拓展。苏台农产品贸易额由“十二五”末的9516万美元提升至“十三五”末的1.09亿美元,其中出口稳定在7000万美元以上;进口由2231万美元提升至3819万美元,增长71%;农产品贸易总额连续4年突破1亿美元,2018年达1.46亿美元;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及两岸关系影响,苏台农产品贸易额有所下降。交流合作平台形式多样。立足构建苏台农业投资贸易合作平台,全省在12个设区市先后批准设立了14个国家级与省级苏台农业合作园区,包括2个国家级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4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8个省级苏台农业创业园。立足构建苏台农业交流互动平台,邀请台商参加一年一度省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等展会,组织我省企业参加海峡两岸台北食品展,组团赴台进行经贸、技术交流与培训,与台湾3所院校、19个乡镇进行结对交流。

(二)机遇与挑战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临前所未有之大挑战。“十四五”时期,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区域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深,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省农业与世界农业的关联度将继续增强,开放型农业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的风险挑战。总体来看,机遇大于挑战,有利因素多于不利因素。

1、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江苏开放型农业发展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开放型农业发展拓展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国际社会对我国农业更加看重,与我国深化合作的愿望日趋强烈,农业越来越成为对外交往的重点和热点领域。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贸易板块,我国与80多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签署了农渔业合作协议,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为农业开放合作创造有利外部环境。我省处于“一带一路”交汇点,与“一带一路”国家在农业资源、技术、产能、市场等方面互补性很强。把握好“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空间和机遇,为我省现代农业建设在更大范围配置资源要素,更深层次融入国际农业大循环,更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二是开放的政策环境为开放型农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近年来,国家提出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并对发展开放型经济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开放型农业是我国对外开放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支持企业走出去,近年的中央1号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推动农业对外开放。江苏围绕吸引和集聚更多高端的国际创新要素、人才要素和资金要素等目标,出台了《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等一系列开放型体制机制政策,省委省政府在印发的《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中明确提出要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省政府也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开放型农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在财政支持、税费优惠、金融信贷、人才培养等方面对开放型农业发展予以支持。越来越多的支持政策,给开放型农业发展提供了便利,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

三是牢固的现代农业基础为开放型农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发展条件。经过长期发展,我省农业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粮食单产、规模畜禽养殖比重、设施农业面积、淡水养殖产量均居全国前列。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近7000家,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77家,总数全国第二。拥有各类开放型农业载体近200个,2020年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70%,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0%,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拥有涉农科研院校70所,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30多个。较为完备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技术体系为我省开放型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现实挑战

尽管我省开放型农业发展面临诸多机遇,但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快速扩散蔓延,世界大变局加速演变的特征更趋明显,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我国城乡关系进一步调整,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升,也为我省开放型农业带来不容忽视的风险与挑战。

一是国际宏观环境变化给开放型农业发展带来不确定因素。当前,逆全球化思潮抬头,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对各国发展构成严峻挑战。一方面,随着中美经贸摩擦、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持续蔓延及个别国家实行单边主义等因素叠加影响,全球投资贸易形势不容乐观。世界经济深度衰退,外需复苏曲折反复,发达国家对我国的需求正在变弱,我省农产品出口面临较大压力。一些发展中国家,依靠本国较低的土地和人力成本,生产与我省相似的农业产品,对我省的同类出口产品形成了市场供给替代,进一步加剧了我省农产品出口压力。另一方面,在逆全球化形势下,“走出去”企业人流物流受阻严重、生产经营成本激增、汇率大幅度波动、合作企业频频违约,“走出去”企业面临较为严重的生存压力。同时,一些国家利用优质的营商环境和优惠的投资政策吸引资本技术回流本国,为我省农业吸引外资增加了难度。

二是农业资源薄弱制约了开放型农业发展。作为东部沿海省份,我省人多地少,人均自然资源较为稀缺。人均耕地面积不到全国平均的3/5,人均水资源仅为全国平均的1/4,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全国高8.8%,比“十三五”期末增加33.5%。随着我省农业用地、用工、农机作业、农业生产资料等生产要素成本上升,农业生产成本“地板”不断抬升,多数农产品出口成本增长较快。受WTO规则限制,我国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我省大米、小麦、玉米等大宗原料型农产品的价格超过国际市场,政府对农业补贴逐渐逼近8.5%的“黄线”,继续涨价或增加补贴将遇到“天花板”封顶,国内外农产品成本和价格倒挂的幅度进一步扩大,削弱了我省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增大出口压力。

三是开放型农业主体不强限制了开放型农业发展。截至“十三五”末,全省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5000多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97家,但跨国经营企业不多。全省出口超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企业2家,出口额在5000万-1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企业5家,80%以上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出口额不到1000万美元,且大多数农产品出口企业出口的产品没有自己的品牌,“贴牌”产品较多。原材料出口较多,精深加工出口较少,出口附加值不高。我省农业产学研推等部门虽然技术力量较强,成果较多,但农业科技特别是优良品种、生产技术的组装集成和储备不足,科研针对性较差、转化率不高,特别是针对国际市场需要的品种研究不够,农业科研与国际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农业“走出去”战略实施的有利契机,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农业,加快培育农产品对外贸易新优势,实现农业企业“走出去”跨国经营新进展,提升农业利用外资新动能,构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新格局,努力把江苏打造成开放型农业强省,实现更高水平农业对外开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合作发展,互利共赢。秉承开放合作理念,兼顾合作各方利益,共享农业领域发展经验和成果,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互利互惠。

二是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建立完善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开放型农业发展环境,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是坚持统筹谋划、积极推进。着眼全局,统筹谋划区域布局,紧密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有序推进开放型农业发展。

四是坚持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增强开放型农业主体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投资贸易环境调查研究和风险监测评估,做好应急预案。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完善决策机制,促进决策科学性、合理性。

(三)发展目标

1、农产品进出口:至2025年,力争全省高质量建成100个国家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和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培育一批年出口超千万美元的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到240亿美元。

2、农业“走出去”:促进农业优势产能国际合作, 打造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推动茧丝绸、棉花、农机装备、远洋渔业等优势产能走出去,促进农业对外投资,提升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3、农业利用外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产业链招商,推动农业利用外资再上新台阶。“十四五”期间,面向高效种养业、农产品精深加工、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等重点领域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效益优的外资项目,力争农业利用外资水平在现有水平上得到有效提升。

4、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拓展技术交流合作,加强人员交流,支持我省农业院校开展留学生教育和境外人才培养,加快培育打造江苏国际农机展品牌,支持连云港举办好一年一度的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积极打造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5、苏台农业合作:“十四五”期间,力争每个苏台农业合作园区特别是国家级园区建设一个对台农业主导产业合作体系;力争每个设区市推进1-2项苏台科技互惠合作项目。

三、发展任务与重点工程

按照国家和省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外贸稳外资”和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围绕农产品进出口、农业“走出去”、农业利用外资、农业人员往来等,加快拓展我省开放型农业发展新局面。

(一)发展任务

1、培育农产品对外贸易新优势。着力建设一批高质量出口农产品基地。依托园艺、畜禽、特色粮油、水海产品四大出口支柱产业,围绕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国际化、标准化、组织化、品牌化水平,着力建设一批国家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按照产品外向化、基地规模化、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发展模式,支持出口企业建设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按照外向水平高、质量基础实、产业配套优、创新能力强、示范效应大要求,支持出口企业建设出口示范企业。鼓励和引导各类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整合资源,集聚发展,延长产业链,发展精深加工,鼓励和引导各农产品进口企业,重点进口我省资源相对匮乏、加工消费需求旺盛的资源型原料与产品,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贸易,形成优势技术集群,在高质量建设现有出口农产品集聚区基础上,加快建成一批新的出口农产品集聚区,将江苏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出口产业做成行业标杆。加快培育一批出口农产品自主品牌。完善出口品牌培育机制,鼓励出口企业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农产品品牌。支持企业面向欧盟、东盟、美国、日韩、中东、俄罗斯、中东欧等目标市场,重点对标国别类、产品类、宗教类等认证内容,强化出口目标市场认证、国际专项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支持企业依托现有品牌基础,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强化品牌设计包装,品牌文化挖掘,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核心关键技术,培育一批以出口为导向的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地理标识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支持企业主动对标目标市场,制定实施出口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计划,积极利用各类农业食品展会、产销对接会与电商、商超等平台,强化出口品牌营销,同时,主导或积极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的研发和制修订工作,提升自主品牌国际认可度。努力创新农产品国际贸易方式。针对我省农产品特色和进出口农业企业需求,积极组织发动我省农产品进出口企业参加德国科隆、日本东京、美国纽约、法国巴黎、香港美食博览会、上海中食展等线上、线下国际性知名农业食品展会,宣传推介特色农产品。引导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强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或自建平台,积极开展在线参展、在线直播、在线洽谈等线上交易,推动企业贸易模式创新,拓展贸易渠道。鼓励支持规模出口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窗口(海外仓)或者有效利用省级公共海外仓,积极融入境外零售体系,延长贸易链条,缩短营销环节,扩大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2、实现农业企业“走出去”跨国经营新进展。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支持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流通业、农机装备、农业生产资料、远洋渔业等行业“走出去”。着力抓好产业链前端的种子、农药和后端的农产品加工、流通,带动中间种养环节,形成较为完善的境外农业产业链。积极支持我省棉纺纺织、蚕桑茧丝绸等优势产业开展对非洲、中亚等地区进行投资。鼓励我省农业科技水平高的杂交稻、蔬菜产业对东亚、南亚、非洲等地区进行投资。引导我省企业及科研机构等,开展农机、农资服务、生产技术模式输出等农业服务贸易境外投资。突出主体培育。要积极引导有跨国经营需求的农业龙头企业在境外投资发展农业,发挥其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耕作技术、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和经验,争取在获取境外重大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农业技术合作项目上有更大的突破。支持农垦集团、海企集团等大型农业、涉农企业“走出去”,发挥“头雁效应”,到海外规模开发全产业链布局。同时要引导其他行业企业“走出去”投资农业。发挥我省大型工商企业多,特别是建筑业具有在120个国家和地区承包工程的海外经验,引导这些企业在海外以工程承包为先导,独立或与省内农业企业合作,推进境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一体化,带动我省农业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加强“两区”建设。重点支持国家级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江苏—新阳嘎农工贸现代产业园(坦桑尼亚)、省级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印尼加里曼丹岛农工贸经济合作区和吉打邦农林生态产业园建设,推动我省企业抱团出海,充分发挥示范区产业集群和平台带动效应,优化示范区分工、延长产业链条,构建开放型农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新载体和样板。鼓励首批国家和省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整合国内资源,利用开放条件,发挥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优势,促进农业优势产能国际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技术和模式,探索可复制的农业对外合作的体制和机制方面的经验,引导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单位开展境外投资。

3、提升农业利用外资新动能。合理优化外资投向布局。结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重点鼓励产业引进外商投资项目,充分发挥苏南、苏中、苏北各地区资源优势,合理安排区域布局。鼓励苏中、苏北地区制定更加积极的引资政策,改善其农业投资环境和产业的基础条件,促进外商投资向苏北地区转移,鼓励苏南地区发挥经济和人才优势,大力开展农业引智引技工作,不断提高农业技术创新方面的外资利用水平,引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境外农林牧渔业优良品种、先进农业装备等优质高效农业产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区域农业产业群。培强农业招商引资载体。巩固和扩大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的平台效应,鼓励和支持连云港市提升农洽会市场化运作水平,采取更多元的方式进行线上线下展示展销、项目推介、合作洽谈,为我省农业商贸合作提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水平的对接平台。同时,充分发挥江苏—澳门·葡语国家工商峰会与境外促销平台等机制作用,宣传推介我省农业生产优势和投资环境,吸引更多跨国集团投资我省农业。立足我省苏台农业合作园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载体,创新投入机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外商投资我省现代农业提供优良环境。创新农业利用外资机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远程推介、视频会议、网上洽谈、云签约等在线招商方式,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整合各类招商资源,积极开展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等,保持招商引资工作连续性。不定期发布招商引资项目,完善重大外资项目调研跟踪机制。积极支持各地依托已有的投资贸易平台,发挥对引进外资的带动作用,引进落地高质量的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4、构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新格局。强化经贸交流。借助境外合作园区、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走出去”企业等载体,依托江苏与世界各地各省州缔结的友城关系,在多双边合作机制内,扩大我省与欧盟、东盟、拉美、非洲以及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色列等国家(地区)的经贸交流。搭建线上线下国际交流平台,提升合作层次,拓宽开放领域,深化行业协会互动,切实发挥产业集聚和龙头带动作用,打造农业经贸交流品牌。支持相关协会、产业联盟等牵头开展农业国际经贸交流促进活动,丰富交流主体和交流方式,以外带内、以内促外,提高农业经贸交流水平。强化技术交流。支持我省农业企业围绕农业与农村现代化,在农产品加工、生物育种、农业循环利用、现代农业装备等领域从欧盟、美加、日韩等发达地区开展技术交流和引进。鼓励企业在有条件的非洲、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建设农业技术示范中心、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等技术平台。建立政企研合作模式,支持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中心建设,着力引进境外农业高科技企业、高水平团队、高品质项目。强化人才交流。鼓励我省高级农业技术专家和农业职教教师,积极参与农业农村部的援外工作。支持我省农业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及拉美、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对外合作培训和留学生培养工作。面向我省农业技术骨干、农业管理人才,积极开展多层次境外培训与交流,邀请发达国家农业专家来我省开展培训。

(二)重点工程

1、出口农产品支柱产业培育工程。重点巩固大蒜、荷藕、肠衣、泥鳅等我省传统优势出口产业,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广阔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出口产业如脱水蔬菜、菌菇、宠物食品、水海产品、休闲食品等,大力发展远洋渔业与进口农产品加工贸易,促进我省农产品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支持各产业集聚区建立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创建区域特色品牌,探索创新服务农业生产营销新方式。鼓励各出口企业引进、研发、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升级改造现有生产加工设施。累计高水平建成100个国家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每两年认定一批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企业。

2、境外营销促销工程。充分发挥境外知名专业展会在国际市场开拓、公共品牌推介方面的主导作用,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赴境外参加专业食品展、水产展、农机展、配料展、畜牧业展,适时举办江苏特色产品推介会,巩固欧美、日韩等传统目标市场份额,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非洲、大洋洲、拉丁美洲等农业贸易往来,扩大省内名特优农产品在海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探索创新境外促销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在欧盟、北美等主要目标市场设立境外营销窗口,进一步稳固和扩大境外贸易促进成效,构建多元化的国际市场体系。

3、现代农业人才境外培训工程。依托农业农村部与省友城相关人才交流与研修项目、我省现代农业境外培训项目等平台,广泛开发培训内容。支持我省农业技术骨干、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管理人才赴境外了解先进的绿色可持续农业发展理念和良好实践,提升现代农业发展理论知识水平,培养国际化视野,为我省开放型农业发展提供人才储备。

4、农业对外合作“两区”建设工程。鼓励现有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提升建设水平,将其打造成境外农业产业集群地、境外模式创新基地、重点国别境外农业合作大本营;支持我省境外控股的基础设施完备、农业主导产业明确、公共服务功能健全、具有聚集和辐射效应的农业产业园区,申报创建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带动省内企业“抱团”走出去,打造一批境外农业合作示范样板和农业对外投资合作标志工程。鼓励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优化农业对外开放合作的体制机制,探索新形势下加快推动农业对外开放合作的政策体系、典型经验和模式;引导一批农业对外合作发展基础较好,有一定的农产品全球配置能力,可与现有各类试验区相结合的地区申报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打造一批国际投资新规则对接平台,农业对外合作政策集成试验平台,农业引资引智引技支撑平台,为我省农业走出去搭建境外、境内两类平台,以外带内、以内促外,形成推动农业对外合作的双轮驱动和高水平双向开放格局。

5、苏台农业合作园区提升工程。贯彻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落实11部委“农林22条措施”,支持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苏台农业合作园区特别是4个国家级台创园的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明确主导产业,以台创园为核心积极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破解制约台创园发展的土地和资金瓶颈,实现台创园成为台湾优势农业产业集聚高地、引进台湾新品种新技术平台、两岸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开放型农业工作涉及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工作任务涉及多个部门,面广量大,责任重大,必须完善组织机制,强化政策扶持,加强人才培育,健全服务保障,才能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1、完善组织工作体系。巩固完善提升现有全省开放型农业工作体系,进一步充实力量,建立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农业对外开放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江苏省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统筹协调开放型农业涉及的贸易、投资、财政、金融、检验检疫、通关等方面政策,完善信息共享和会商制度,加强重大事项的协调和督办。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开放型农业生产、贸易、投资政策研究,及时解决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2、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开放型农业的支持力度,扶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农产品境外促销、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农业“走出去”、双边多边交流培训以及开放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强化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间合作,指导各地和企业用足用好“苏农贷”等信贷支持渠道,帮助开放型农业企业切实解决资金短缺等问题。完善信用保费补贴办法,鼓励金融保险机构扩大农业信用保险的承保范围,增强开放型农业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3、完善人才支持体系。加强招才引智力度,鼓励企业引进境外农业先进理念、技术、管理模式,与地方政府一道,为境外高层次农业创新、创意、创业人才及团队的引进营造良好的基础设施硬环境和人才政策软环境,使国际高端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开放型农业培训或研讨活动,培养和造就一支工作思路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开放型农业行政管理队伍。突出职业技术培训,依托我省农业对外合作科技支撑与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开放型农业企业与我省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采取“订单式”教育和“定制式”培养等方式,培养一批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用性人才。

4、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加强信息服务,与海关、商务等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定期分析农产品贸易、农业利用外资、农业“走出去”统计数据,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动态跟踪。健全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国际贸易对省内农业产业影响的跟踪监测,适时发布省内重点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报告,配合农业农村部做好农业领域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保护措施的基础信息搜集工作,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发挥好江苏省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江苏省农业国际交流协会、江苏省农产品进出口企业协会等开放型农业协会作用,帮助我省农业企业做好对外交流,提升协会在信息咨询、国际认证、国际物流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监督,对开放型农业重点项目、关键环节强化跟踪指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强化安全生产,有效防范重大突发事件,确保项目顺利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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