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0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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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苏农提复〔2022〕94号                      签发人:唐明珍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09号提案的答复

唐洪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稳定粮食生产,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耕地用途分类分级管制规则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把保护耕地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一“国之大者”的重要任务,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耕地管控性、激励性、建设性保护,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确保农地姓农、农田农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一手抓遏制耕地“非粮化”,一手抓耕地高效利用,确保粮食安全。今年5月,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78号),对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制定《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细则(试行)》,切实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下一步,我省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用长牙齿的硬措施确保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实施耕地保护激励机制,积极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对耕地保护的支持和引导,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县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鼓励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和实践,通过生态补偿、耕地保护补贴等多种形式给予激励,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不断健全完善耕地用途管制办法,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

二、关于完善种粮补贴政策,提高种粮积极性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两个积极性。认真组织落实粮食生产各项扶持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类补贴资金,稳定农民种粮收益预期。落实中央和省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确保重大病虫害防控和农业救灾资金需求,减轻粮食生产因灾损失。2021年全省直接用于粮食生产的资金超过225亿元。下一步,我省将坚决扛起粮食主产区的政治责任,加快探索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一是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提升扶持政策导向性和精准性,提高政策实施绩效。健全完善水稻生产扶持政策,落实好稻谷补贴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多种稻、种好稻的积极性。统筹落实好产粮大县奖励、高标准农田建设、社会化服务、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等各项扶持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发挥好激励作用。二是构建多元化投入格局。引导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和地方政府债券等增加投入,组织实施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16条政策措施,推动涉农信贷需求与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衔接,放大财政金融支持作用,着力提升金融为农综合服务水平。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推动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产粮大县(市、区)全覆盖,开展玉米种植收入保险,支持各地探索开展水稻优质品种的收入保险试点。

三、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我省将70%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到产粮大县,重点支持完善田间设施,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切实解决耕地碎片化、质量下降、设施不配套等问题,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发展,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项目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亩均提高50公斤以上。“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建设高标准农田207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多万亩,为我省粮食稳产增产,连续8年达到700亿斤以上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年初,省政府批复了《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计划“十四五”期间全省建设高标准农田1500万亩。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着力提升农田旱涝保收能力。将新建高标准农田投资标准提高至3000元/亩,较过去1750元/亩提高71.4%,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吨粮田”。二是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多措并举培育健康土壤,持续推进耕地污染防治与安全利用,严格补充耕地质量评定,从源头上遏制占优补劣问题发生。三是着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大力推广节水、节地的灌溉技术,建设农田林网,治理水土流失,开展沟渠生态化改造试点,有效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升综合生产能力。

四、关于加强土地流转和耕地“非粮化”监测

近年来,我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3000万亩,流转比例超过60%。一是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始终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土地怎么流转、流转给谁由农民自己做主。统一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委托书格式,要求集体统一组织的规模流转经农户同意、自愿委托,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组织修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土地流转超过一年的都要签订标准流转合同。二是强化土地流转服务。开发全省统一联网、信息互联互通、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各县乡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实体市场,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交易鉴证等服务。规范产权交易流程,明确在流转期限届满后,原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三是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印发《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矛盾纠纷的通知》,全面推行实物计租、货币兑现的定价机制,兼顾经营主体和承包农户双方合理的利润收益。自2018年起,按季度持续发布覆盖全省51个重点涉农县(市、区)的土地(含耕地、养殖水面、四荒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综合价格指数,引导流转双方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规范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探索形成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加强“非粮化”监测,探索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和信息化技术、实地核查等手段,对耕地种植情况开展调查,及时全面掌握耕地“非粮化”情况,坚决遏制基本农田“非粮化”增量。

五、关于建立耕地“非粮化”协同工作机制

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沟通衔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力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耕地质量评价、耕地卫片监督、两区划定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对发现的“非粮化”疑似问题图斑,加强同农业农村部门信息共享,共同分类施策、审慎稳妥推进整改。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合力推进底数排查和整治整改。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针对不同地区耕地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基本农田“非粮化”防治的政策研究。进一步加强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政策宣传,提高农户耕地保护意识和种粮积极性。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日

联 系 人:李岩

联系电话:025-86263422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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